铠甲上另有血迹,乃至有些另有破坏。
酬酢几句,费列格在世人的簇拥下,第一次走进本身的府地。
“见过国土大人。 ”维尔斯行了个贵族礼说道,看来他还是个小贵族,衣服倒是布衣服饰,并且也没有家属徽章。
现在的兰迪斯城有三座城门,等内里最后一道城墙修完,城门增加到八座。 幸亏目前都会道积最大的部分还没有城墙,是以收支城门还不显得如何拥堵。
应当有八千兰迪斯家属私军,全数设备墨铠能够有些困难,设备一半还是没题目的。
传闻有的盗贼团能够达到上万人,可那又如何?没有强者坐镇,就算有十万人又如何?具有充足强地武力,又何必去当盗贼呢,是以必定了盗贼团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费列格身边停着一辆富丽的马车,除了车夫外,另有四位军人,想来车上地仆人也算有些身份,不肯意到城门口等候,而是停在间隔城门远一些的路边。
向军人招了招手,一名军人走了过来,向费列格行了个军人礼。 费列格的邪术袍上没有任何的徽章,让他没法辩白出费列格的邪术师品级和家属。
“他……他说他叫费列格……”军人眼中一片茫然,费列格?费列格.兰迪斯?那不是这里的仆人吗?
半晌后,大队的马队从远至近,向城门口开来,看骑士们身上的铠甲,竟然是最好的墨铠,兵士的脸上带着一丝倦怠之色,精力头却很足,眉宇眼角边尽是高傲之色。
在胸前挂好家属徽章、邪术师徽章,飓风疏忽兵士手中的墨剑,向城门口一起小跑畴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