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出一把匕首,将烤兔一分为二,扔了一半畴昔。
“你们来了?也是,也该来了。”
“说得真好听,就像一年前一样。。。呵呵。”
老头声音沙哑,在这乌黑的雨夜,有种特别的味道。
老头刚说了一个字,破庙门就被踹了开来,一队身披蓑衣,腰挎兵刃的男人快步走进了。
程明皱眉道:“你认错人了!”
两人悄悄的吃着,黑衣人在摒挡别的一只。
“嘿,倒是个不亏损的脾气,上来就先要好处,不错不错,你如许的人才气在宦海上走得悠长。”
“御林军刀!也好,不算屈辱了老祖宗。”
没有颠末精气强化的兔肉,肉质差很多,有着较着的腥膻之气,但是配上老酒,反倒构成了另一种奇特的神韵。很好吃。
“想杀我不料外,无常队胶葛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还是有些猎奇,崇祯那小儿发了圣旨,清清楚楚说我已经自缢而亡。你如何杀一个死人,杀了又能获得甚么?”
这些人出去以后,二话不说缓慢占有无益位置,手中的弩箭对了程明一伙。
老头将半只兔子啃成骨架,顺手抛弃打了个饱嗝儿。
程明懒得跟他解释,萍水相逢,何必多费口舌。
程明用匕首片下来一片,放在嘴里,细细咀嚼。
程明悄悄的看了他一会儿,俄然笑了,“你说的没错,好酒不容错过!”
“咦?你。。。”
酒液黏稠透明,在火光下略带虎魄色,披发着奇特的酒香。
老头也不再说话,眯着眼睛靠在墙角。
老头也不鄙吝,将小葫芦拔开,谨慎的倒了小半碗。
“是个会吃的!不过以你那点俸禄,恐怕也吃不到甚么真正的好东西。”
他仿佛有些不测,看了程明五人几眼,道:“真是让人不测,没想到清理了一年之久,公公身边竟然另有卫士。公然不愧是魏公公,手腕层出不穷,逃窜也是花腔百出,这几个月下来,可算是把下官害苦了!”
他早已无需食品来供应人体的能量,保存吃的风俗,只是喜好味觉上的享用。
破庙外,马蹄声响起,一小我走了出去。
深山夜晚,大雨滂湃。
摘掉斗笠递给黑衣人,正筹办找块空位生火用饭,没想到那干瘪老头说话。
老头伸手抓住,闻了闻味道,张嘴就咬。那乌黑的手爪子抓着兔子腿用力的撕扯,活像一个噬人的鬼。
“那也没体例,公公神通泛博,皇上哪能不晓得,为了让阉党完整死绝,别说您死了一次,就是死了三次、五次,该杀的时候还得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