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末世流浪狗 > 第1364章 大结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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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利为何来泉城,因为泉城满是他季世人生的起点,他从这里一飞冲天,他从这里英勇无敌,他从这里天下第一。

前面他去见了平生中最爱的女人――虫儿,即便阿谁时候的爱情还很懵懂,但王胜利还是感觉那是他平生的挚爱,因为从虫儿开端他才晓得甚么叫爱情。

至于变异生物仿佛也很不喜好这类酷寒的处所,厥后虫子来了,虫子也不喜好这里,对这里的生态环境几近没有影响,以是在这里的人,也都根基活了下来。

这么大的孩子,这么大的个头,走路又倒霉索,说话结巴,脑筋不灵光,这就是一个傻子,而傻子老是被人欺负的。

“我呢……”十来岁领头的小孩,说完以后眉毛一挑,身后立即出来两个略藐小一点的小孩,一人弄了一块白棉布,一人捧着一把木头刻的剑。

十来岁的小孩傲然道:“我就是白衣神王周庆秋了!白衣神王周庆秋和天下第一杀人魔王胜利三战三捷,才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妙手,明天我们扮演的就是,天下第一杀人模样滥杀无辜,被我碰到了,我劫富济贫豪杰救美……”

王胜利第二个立足的处所是都城安然区,他在这里落空了太多,他也杀了太多的人。

十来岁的小孩,把本身能想到的好成语都说了一遍,然后过家家就开端了,扮演第一杀人魔王王胜利的何小胖,还没有脱手,就被一群扮演无辜布衣的小孩扑倒,然后一通乱打,拳打脚踢。

看完父母,王胜利又看了关云长和孀妇村,转了一圈以后,王胜利本想直接飞去天上,去那颗大星的,但是想起来于敏的话,王胜利深思了一会,还是决定去于敏所说的小镇看一看,因而他朝着珠峰小镇而去。

王胜利赶走去苍蝇一样烦人的虫子,找到了曾经毛幸运的埋骨之地,因为找不到其他人的骸骨,他只能当统统人都在这里,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

而何小胖本身被打没甚么,他最不能接管的就是,这些孩子说他的偶像好话。

“何小胖你明天扮演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问道。

最后唱了毛幸运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固然唱得刺耳,却撕心裂肺,豪情竭诚。

如果平常王胜利能够就会进入看看了,但现在时候太少,天上的大星还在逼近,王胜利没那么多时候,以是就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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