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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蛆虫被吸干以后,就只剩下一张皱巴巴的老皮,若果说它生前是波斯猫那么大,那么身后所剩下的老皮大抵就只要一张传单那么大……
祸首祸首,就是一种蛞蝓(鼻涕虫)般的软体虫子,通体乌黑,身上分泌着一种浆糊般的液体黏黏稠稠,只能高低爬动,大抵只要小猫般大小。
当然……
他们惊骇公牛般庞大的蜈蚣,难不成还会怕那些红色蛆虫吗?总不能让这类红色蛆虫欺负到头上吧?
他汇集到的血肉精气,已经足以让左手再一次产生不小的演变。
也别看它们白白嫩嫩的没啥风险,实际上它们分泌的酸液能在半分钟以内就把拇指粗的钢条完整熔化,哪怕你家里安装的是防盗钢门,它们要粉碎掉也只是分分钟的事。
三天下来,李云霄杀死的红色蛆虫多达七八百头,巨型蜈蚣更是多达一百多头!
城南区的蜈蚣并未几,比起城北最极少了一半,但是被红色蛆虫杀死的人却要远远多于死在蜈蚣嘴下的人!
李云霄天然不会放过它们,顺着电线杆爬上变压器,左摸摸右摸摸,均匀两三秒钟就能吸干一条红色蛆虫。
是以每逢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李云霄就忍着酷寒砭骨的冰风从被窝里爬出来,早早地就开门外出,在小区四周搜索着那些红色蛆虫。
这类虫子对李云霄而言,并不能构成任何威胁,相反,李云霄还很喜好这类红色蛆虫,因为它的肉质相称饱满多汁,因为没有甲壳的庇护,李云霄直接拿左手覆盖到它头上就能把它吸得渣都不剩。
持续三天的时候,李云霄都在忙着外出猎杀蜈蚣,特别是肯定了周遭三千米内蜈蚣被搏斗一空以后,他还在四周找了一间新的屋子让周雨欣、艾丽莎搬出来,以免被逃狱犯抨击。
李云霄暗自感受了一下,每十头红色蛆虫的精气,就比得上一头巨型蜈蚣。
李云霄凌晨六点到八点,都在对于红色蛆虫,一天就能吸干两三百条,相称的残暴,导致小区里到处都残留着皱巴巴的红色老皮,乍然一看,还觉得是渣滓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