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外停着汽车,金效坤单手夹着半支雪茄,正心不在焉的要上车,忽见金玉郎跑跑跳跳的出了大门,便停下来问道:“到那里去?”
傲雪立即去给他找药,药是大黑丸子,里头必然有山查和陈皮的成分,酸溜溜的还挺好闻,仿佛能够当糖吃。金玉郎吃了一丸子,又喝了两口热水,然后就躺在沙发上闭了眼睛,傲雪让他回寝室上床睡,他昏昏沉沉的哼哼,就是不动。
金效坤拉开后排车门,向着车内一摆头:“上来吧,送你一程。”
金玉郎收住脚步,笑眯眯的答复:“去报馆。”
他收回击:“大哥,别怕,弟弟给你擦擦汗。”
段氏兄妹都爱他,起码,他们都顾恤他。以是他也要爱他们,为的是以爱换爱,他不但要他们为他赴汤蹈火、还要他们对他情深似海。
他本身不抽烟,但是喜好别人抽,因为能够跟着嗅嗅气味。透过烟雾谛视着金效坤,他就见金效坤瘦得脸颊都有些凸起了,更加显得鼻梁矗立,眼窝通俗,短发一丝不苟的向后梳去,他永久是名流派,蕉萃到了这般境地,还是还是衣冠楚楚。如许的面子人物,直接杀了有点华侈,金玉郎突发奇想,想把大哥扔进大牢里蹲几年,或者让他变成个穷鬼,破衣烂衫的当街要饭去。那景象必然风趣极了,风趣到他连设想都设想不出。
然后他关了车门,回身一步一跳的、大号学童似的、上了报馆台阶。
“那我甚么时候能去?”
就在这时,汽车停了,本来已经到了万国时报的报馆门口。金玉郎推开车门跳下汽车,一手扶着车门,他俯身向着车内的金效坤一抬手,行了个风趣的本国军礼:“谢了,大哥。”
金玉郎坐了下来:“那你给小翠芳打个电话,就说我中午畴昔。”
金玉郎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他,并且突发奇想,从裤兜里抽出一条手帕,毫无前兆的伸手畴昔,在金效坤的额头上悄悄一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