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提活力了,的确想把小家伙抱起来,给她全天下最好的统统。
“我记得有好多好多的棉花糖呢,棉花糖做的海鸥还和蕾蕾打号召呢。”蕾蕾有点小委曲,如何一觉起来甚么都没有了呢?
像是找到了本身想要的感受,温玉封对劲的暴露一抹浅笑,整小我更显阳光帅气,随后回身去厨房敏捷做了早餐,用火系邪术煎了两个荷包蛋,然后用水系邪术,和进阶的缔造邪术熬了一锅米粥。
是的,这首歌足以让人迷醉!
然后苦笑不得的把蕾蕾的手从脸上拿开,掖进被子里。
想了想,温玉封解开衬衫上的第一颗扣子,在不粉碎本来简朴的同时,还增加了几分狂野。
因为宿世刻苦修炼,生物钟早早的把温玉封从床上叫起来。
歌曲很纯真,他的穿着也要简朴,不能过分烦琐。
最后那段“入夜黑,欲落雨”来末端,让人有种意犹未尽的感受。
要说到口试,穿衣服也是非常套路的。
衣柜前有面镜子,换上衣服温玉封就开端打量起本身来了。
看到温玉封是抱着孩子来的,神采有点不太对劲,但比及温玉封开嗓以后,那股不满就全然变成了震惊。
三个简朴相加,这毫不简朴!
平心而论,这首歌曲,温玉封几近没用甚么技能,最较着的就是中间那句哭腔,看似简朴的唱法,简朴的歌曲,再看温玉封,一个简朴的男人。
吃完早餐,父女俩坐着出租车就去了温玉封地点的那家公司。
浓淡适中的眉毛曲折的天然,一双桃花眼通俗的如同一汪深谭,高挺的鼻梁搭配薄薄的嘴唇,显得更加漂亮。因为这具身材里的灵魂已经存在数百年的干系,他的眼神更加通俗,但却没有抢走其他五官的魅力,反而将其他五官的俊美托显到淋漓尽致。
然后温玉封去把蕾蕾唤醒。
固然已经二十七岁,可那张脸看上去却只要二十岁出头的模样。
“好耶,爸爸万岁!”蕾蕾一听,就欢畅起来了,最后那点睡意也随之消逝,吵着要温玉封给本身穿衣服。
温玉封一愣,“甚么棉花糖?蕾蕾你做梦了吧?”
而最后的那句“我现在好想回家去”,这是另一种感念,对幼时故乡的感念。现在都会生长很快,特别像二三十岁的年青人,很难再找到幼时玩耍时的场景了,而这句歌词所表达出的情感,恰是这类清楚记念,却也遗憾的感受。
唱完后,整整三秒钟,在场的人除了不懂这首歌的蕾蕾以外,统统人都用了三秒钟才反应过来。
白衬衫和淡色牛仔裤的搭配,绝对是最套路的一件衣服了,合适这首歌曲中的简朴,同时也让他显得芳华阳光,而他二十七岁的春秋,也到了学着成熟的时候,以是说这件衣服,从春秋到选歌,都是最搭配的。
他没健忘明天的口试,穿上衣服以后,给张姨打了通电话,奉告她临时不消来这边了,他想本身照顾蕾蕾,紧接着就开端选衣服了。
蕾蕾还在熟睡中,紧紧的抱着爸爸,因为小女人年纪太小,不敢伶仃入眠,温玉封不在家的时候,都是张姨陪她睡得,现在温玉封回家了,张姨天然也就让贤了。
看着缩在被窝里,面庞红红的蕾蕾,温玉封忍不住去抱了她一下,心中再次暗叹,小孩子的奇异。
“好耶,好耶,爸爸最好了。”小女人欢畅的手舞足蹈,凑上去,给爸爸一个香香的吻作为嘉奖。
走到寝室,“蕾蕾,蕾蕾该起床了,爸爸要去口试唱歌了。”温玉封在床边蹲下,伸脱手悄悄碰了碰熟睡中的蕾蕾,“快点,爸爸要早退了,早退就不能站在舞台上给蕾蕾唱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