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院子,坐在石桌前,大锅咕噜咕噜沸腾,听起来仿佛在抽泣一个老友死去。黑叔坐的位置仍然整齐摆放碗筷,另有一坛酒。
小掌柜哂笑,内心却不觉得然。他与黑叔相处久了,已经摸透了黑叔的脾气。
道牧脸上暴露自嘲,这不过是一把浅显的屠刀,跟仙器哪儿粘得上边。三年来,他看着这把刀在黑叔手中挥落一颗颗人头,数都数不尽。
三今后。
“哟!这不是黑叔吗?昨晚又去那里浪了?你肩上该不会是哪家寺庙逃出来的**吧,瞧那俊脸,惨白得令人生疼。”一酒坊老板戏谑道,全天下恐怕也就这酒坊老板敢这么调侃他。“想不到,黑叔你好这一口。”
勾魂使者?是了,唯有勾魂使者才有如此阴气。
一个魁伟中年,披发蓬垢,背负一把玄色怪刃,肩扛一秃顶少年,行走在繁华大街上。
话落,道牧已经拔起刀刃,跨入无尽暗中。
十五年来,谈不得完竣幸运,也谈不得痛苦折磨,大半时候,就是感觉活着真好,极刑犯眼中的光让我神驰,痴迷……”
少年稚嫩清秀,中年狰狂暴样,这奇特组合引得行人存眷。中年人浑身披发阴冷煞气,生人不敢靠近,他是城中最有盛名的刽子手,据闻他一刀能够斩开苍巅云海,剥开雷云。
“你想过此后筹算吗?”黑叔叼着一根鱼骨漫不经心,鹰眼却闪动着星光,“如果没有的话,那就遵循我安排的活下去,活得一天是一天,正和你意,如何?”
没人晓得他的畴昔,也没有人敢招惹他,哪怕城中大户人家都对他谦逊三分。他就如同一阵风,悄悄来到这座城,又悄悄登上极刑台,背后那把玄色怪刃不知染了多少极刑犯的血魂。
三年后。
道牧亲手安葬黑叔,应了黑叔的要求,将他烧成灰,高山、高山、裂谷分三处埋,且在他的骨灰上种三颗枫树。
锅中沸腾大块大块的肉,雾气带着香料和肉的味道满盈了全部院落,与花草暗香融会,生出另一种怪味,还挺好闻,勾起人最深层的欲望――吃。
大锅还是咕噜咕噜沸腾,浓烈香气扑鼻,肚子抗议起来,打断他的思路,大力动摇脑袋,撇开这些影响食欲的题目,风云残卷起来。
道牧好不吃力才展开双眼,见本身身处陌生环境,不由猎奇打量四周。“咯吱!”房门俄然被推开,差点没把道牧吓破胆,昂首却见一个高大身影堵在了房门前,挡住了血红残阳。
一袭玄色军人长袍,充满刀疤的脸上,胡渣唏嘘,一双鹰眼藏匿在油腻狼藉的刘海下,仅发丝间透出的一丝目光都刺得人眼熟疼,没几人敢直视。
朝阳初升,遣散暗中残暴的统治,桔色暖阳普照一座玄色巨城,炊烟顶风袅袅,人声鼎沸,车兽逐多,城中勤奋的人们已早早开端极新一天。
“小掌柜,饭能够乱吃,话可不能胡说。若听到街上有人嚼舌根,休怪我半夜潜入你房间,让你得子,喜当爹。”黑叔声音沙哑,沉闷刺耳,不含任何豪情,言辞却又锋利得紧。“他是我侄儿,当年跟家人负气,离家出走,再次相见,已经成这鬼模样。”
眉头紧皱,耳朵微动,本来内里传来不安的声响,转过甚却见小老板娘衣冠不整跑进小院,双眼通红,梨花带雨,“小黑!有人来砸我们的店!阿颖在那些禽兽手上!”
这哪是仙器,清楚是魔器,收割性命的魔器屠刀。
如同平常那般,酒后饭饱后,喜好瞻仰星空,深思更甚的糊口哲学,诡计压服本身,不管是死,亦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