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那些年我在锦衣卫 > 第一章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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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夕迟疑了一会,偷了竹竿上的衣裳,撒丫子开端疾走。第一次做贼,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儿了,幸亏她脚底抹油,没一会就窜进了小树林里。

卫夕和他对视斯须,径直走进城里。

待命的锦衣卫闻声后,大步流星的走进衙门正堂,“大人,有何叮咛。”

半月前,窥伺章王府的任务落在了三大密探手里。原本来无影去无踪的三人在讨论时竟然遭到了不明人士的伏击,所用之物乃江湖传播的烟毒。

翻开一看,他温润一笑。

翌日朝晨,卫夕背着药箱分开了破庙,老乞丐明天奉告她,几里远的处统统个村庄叫张家村,也许到那边能讨口吃的。

为首的老乞丐须发斑白,瞎了一只眼,看到了她后,瓮声瓮气的说:“诶,你竟然没死?真是菩萨保佑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万不得已她就重操旧业,构造个官方小番队,挖坟盗墓去算了。

浅显百姓凡是路过衙门口,便能感遭到一阵阴冷飘过的穿堂风,无不胆怯而立。

内里的风景美得真是让人醉了——

夜深后,卫夕找了个角落倚着,阖上眼却没丁点睡意。

要不去死一死?或许还能回到当代。

心头的郁结终究分散了,牧容一阵畅快,轻声唤道:“来人。”

“你速去承安门奉告君大人,让他把白鸟带返来。”牧容将锦帕攥在手心,秀长的眼瞳中泛着内敛的锋芒,“本官马上要见她。”

卫夕倏尔回过神来,胃里开端翻滚,向后挪了挪步子。

牧容本来正在踱步深思,耳畔传来了鸽子咕咕的叫声,这才回过神来,捋起曳撒登上官阁,取下了鸽腿上的锦帕。

她踱到湖边,清湛的湖水如若明镜,清楚地映出了一张略带稚嫩的美人脸。一双小鹿眼甚是腐败,丰泽的唇泛着安康的肉红色,下颌处有一道纤细的伤疤。

不久之前,她正在北都城郊参与一场抢救性发掘,接连几天都没合眼。当墓室门被胜利翻开后,她却冲动地突发心梗,一头栽倒在墓室门口。

卫夕查抄了一下,药箱里装着不着名的药粉,翻开后貌似面粉,嗅起来没有味道。她大着胆量用指尖沾了一点,放进嘴里尝了尝,肯定是面粉无疑,看来这个死去的少女是个卖假药的野郎中。

穿过来轻易,可她没有显赫的家室背景,活下去可难了。

她叹了口气,愁的直挠头,这假药卖的也太不胜利了!

卫夕皮笑肉不笑,自顾自的讽刺道:“这么敬爱的女孩子果然不是我。”

而这个女扮男装的少女应当是死于老乞丐口中的“江湖烟毒”,遗物只要一个药箱。

角落的木桌旁坐着一个年青男人,乌发高束,穿着黛蓝锦袍,看起来器宇不凡。

摆出一套“外用治本,内服治本”的说辞,卫夕入戏颇深,胜利向老头兜售了假药,换来了穿越后的第一桶金。当然,这还真得感激无良媒体播放的电视告白,让她受益匪浅。

在她愣神的斯须,老乞丐仍然在喋喋不休:“小女人,我不知你为何要女扮男装,也不知你这是获咎了哪路江湖人士。现在活下来了,那我劝说你一句,从速金盆洗手吧。”

下了马车,卫夕规矩的对仆人拘礼伸谢,一踅身,便被巍峨气度的城门慑住了——

这具新身材是个郎中么。

“有啊。”老头将药包塞进了布腰带里,扬手一指,“往南走,约莫十多里地就到都城了。”

她很当真的揣测了一会,没何如的摇了点头。传闻魂穿的都是阎王不收魂的人,再死一次也不必然能重回当代,在这当代当个孤魂野鬼可算是雪上加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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