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朋友们,话未几说,我普通风俗用究竟说话,只需求几秒钟,就让火鸡从树上掉下来。”

周边的树木极其矗立,郁郁葱葱,阳光从麋集的叶缝中洒出去,空中上印着碎影。

“我吃过火鸡,真没见度日着的火鸡。”

箫凌风筹算用长矛投掷猎杀火鸡,依仗的就是近乎垂直的竹竿,它在飞翔中很安定,锋利尖刺的铁片穿刺力极强,足以穿刺火鸡的身材。

“好好好!我现在就归去给你做火鸡。”

箫凌风快速的将长矛取下,精确刺进火鸡的胸腔,那边是心脏位置。

“支撑风哥,小我感受风哥很棒的,是全能的存在!”

“如何了?”段雪蓉本来紧随厥后,但是他俄然杵在那边,一动不动非常奇特。

“这射中率太高了,火鸡的肉但是超等甘旨的,好想吃。”

“灵灵要吃火鸡!”灵灵摇摆着箫凌风的腿,粉嘟嘟的小嘴边印着晶莹的陈迹。“扒扒,给灵灵做火鸡嘛!”

“风哥有些残暴,这只火鸡蛮标致的,可惜就这么死了……”

“你是第一次吃橙子吗?不消如许描述吧……”

“尼玛,我真的很看不得你们吃东西,风哥吃橙子一个劲的说好吃,标致妹子吃起来更吸惹人,至于灵灵嘛,我已经被萌翻了……”

箫凌风身材后倾,抓着的长矛一个用力敏捷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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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神经病,鉴定结束!”

“史前人类捕猎都是用长矛,普通投掷捕猎,不过当代的弓箭以及当代的枪械已经完整代替投掷兵器,对于风哥的长矛,小我并不看好。”

“+1”

“哇!”灵灵昂首一看,“是一只大鸟!”

火鸡属于鸟禽类,野生的更是具有飞翔本领,一旦惊扰到它,在这麋集的林中根基难以寻觅。

“嗖~!”

风吹树叶,空中上麋集的碎影也为之明灭……

火鸡体型庞大比家鸡大3-4倍,体长110-115厘米。翼展125-144厘米,体严峻约10斤。嘴强大稍曲。头颈几近裸出,独一稀少羽毛,并着生红色肉瘤,喉下垂有红色**。背稍隆起。体羽呈金属褐色或绿色,漫衍玄色横斑;两翅有白斑;尾羽褐或灰,具班驳,末端稍圆。脚和趾强大。

“要抓火鸡了,我敢打赌,这等精致的兵器底子抓不到火鸡。”

“纯天然的野生火鸡,好想尝尝看,好想跟着风哥一起去切身材验荒漠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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