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逆天丹神 > 第二十二章 天云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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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这类职业,是需求冒险的,普通而言只要贫苦人家才会挑选当佣兵,赚取辛苦钱,赡养本身和家人,至于繁华后辈,他们才不会受这份罪呢。

佣兵这类职业,在全部大陆是遍及存在的,气力有强有弱,职员数量也不尽不异,有的佣兵步队只要十来小我,而一些气力强的步队,能有上百人。

“谁,出来。”

“血鹰?”那人眉头皱了皱,道:“少爷,您找血鹰干甚么?”

天云山脉,资本丰富,王林去那边,一方面是为寻觅血鹰,别的也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贵重的药材,或者是天材地宝,晋升一下本身的气力。

“不晓得,没有传闻过。”

“你是谁,为何躲在暗中偷听?”

西坊市,现在已经不卖丹药了,重新回归到买卖妖兽质料一业上来,至于卖丹药的处所,王氏新建了一个郊区――东坊市,专门卖丹药。

“天云山脉内里能找到血鹰?”

王林冷冷道:“如何,我要去甚么处所,还需求你来管吗?”

那人道:“少爷,很抱愧,血鹰这类妖兽的速率非常快,凡人很难捕获得得,以是,我们没有存货。”

“对,少爷,我们王家所收买的妖兽,大多来自于天云山脉,一个月前我们从一个佣兵队手中收买了一些妖兽质料,此中就有血鹰,但是厥后被转移到大丰城卖了,少爷如果想要血鹰,我们这就派人去天云山脉捕猎。”

王林?

“看他这模样,不像是佣兵,依我看我们做了他,也许能发一笔小财。”

“我要炼制一味丹药,需求血鹰的骨骼入药。”

一走进这里,起首第一眼的感受就是绿,这里的植被富强,草木丛生,高大树木,参天耸峙,郁郁葱葱,一片原始风采。

看这些人的装束,袒胸露臂,粗暴彪悍,王林晓得,这些人就是佣兵。

天云山脉,情势庞大,储藏着各种未知的伤害,即便是经历丰富的老猎人,也是不敢忽视粗心,王林就传闻,曾经他们大夏王朝派了一支军队来剿匪,误入天云山脉深处,成果就再也没有出来。

“少爷,您来了,快请坐。”

“王林。”

往丛林中走了差未几一个时候,王林没见着一小我,偶尔赶上一些妖兽,也是气力低下,一两拳就处理了,至于真正他需求的有效东西,倒是一样都没见到,更遑论血鹰了。

在净水城,王林现在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但是出了净水城,倒是很少有人晓得他的。

血鹰是一种飞翔妖兽,有着飞翔才气,速率非常快,成年的血鹰,即便是天赋境强者,也要避其锋芒。

既然被称作佣兵,那么就有人雇佣,这也是佣兵的最后含义,最开端的佣兵步队,就是被人雇佣的,帮手店主完成任务,而店主则赐与必然的报酬,只是厥后佣兵步队扩大了,其情势和目标也是多种多样了。

既然被发明了,再躲着也没啥用了,王林从树叶前面走了出来。

“他奶奶的,走了这么久,连一头像样的妖兽都没捕到,真是倒霉。”

天云山脉,连绵数千里,横贯大夏王朝大半地区,乃至有一部分出了大夏王朝国境,进入了其他国度的范围。

“那么你晓得那里能找到吗?”

“恭送少爷。”

王林看了看,问:“有血鹰吗?”

那人想了想,道:“天云山脉。”

“不了,我来是想找一样东西。”

天云山脉,离净水城并不远,就几十里地,内里有很多的妖兽,长年有佣兵和猎人出来,猎捕妖兽,赚取财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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