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天他杀人太多,白衣服早就染成了赤色,看不清本来的色彩。这倒是件幸事,不然,这大街上,就到处都是穿戴白衣背着大枪的人了。
说到最后,胡老三微微一叹,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知神鸟是否还在,倘若被人抓去了,那真是作孽!”
胡老三“嘿”笑一声,道:“我们先说北边产生的一件大事――金国王爷完颜洪烈死了,诸位晓得吧!”
有人拍案大呼道:“魔君不管是真是假,不过,金国王爷死了,金国马队死了倒是实打实的。除了当年岳飞爷爷以外,几十年都没听到这么痛快的动静了,当浮一明白!明天各位的酒,我包了……”
“甚么?他就是魔君?”
叶君闻声微微挑了挑眉头,莫非本身被认出来了?那天他追杀金国马队的事情确切被很多人瞥见了,被认出来也不希奇。
那神鸟比人还大,通人道,好喝酒。
世人看去。
叫胡老三的是其中年男人,拍着胸脯道:“那是,我胡老三行南走北,见多识广,可这两件大事,那可真的是从古至今都未曾听过。”
胡老三一脸戚戚道:“那日我亲眼所见,阿谁魔从天国中出来,浑身冒着血红的火焰,杀了完颜洪烈后,又杀了金国三千马队!数百里的空中全都染红了,到处都是尸身。”
此时,胡老三却卖起了关子,直到旁人帮他添了一壶酒,又叫了几个好菜,这才缓缓道来。
本身穿白衣服,还不像本身了?
终究,还是让对方逃归去数百人。
世人纷繁点头,道:“这倒是不清楚,不过,完颜洪烈身为金国王爷,保卫重重,何人能杀得了他?”
世人纷繁表示不信,哪有人能一人杀死数千马队?
只不过,有的人身穿红色衣衫,有的人身穿玄色衣衫。
因为,在城中,如许背着大枪的人,竟然还不在少数。
叶君顿时无语。
“你说的那神鸟,是不是满身羽毛疏疏落落,似是被人拔去了一大半似的,毛色黄黑,显得甚是肮脏,雕钓嘴曲折,头顶生著个血红的大肉瘤?”
实在当日,金国人喊的是叶君,只不过,旁人听岔了,硬是被穿成了“魔君”
世人哈哈大笑,纷繁伸谢。
这一日,一个身穿白衣,边幅年青的男人背着一杆大枪进城而来。
淮南,是个自古着名的处所。
并且,这等来无影去无踪的手腕……
“胡老三,你喝多了吧,难不成,还能是鬼杀了完颜洪烈?”有人嗤笑道。
但是,神鸟毕竟是神鸟,晓得御风,一挥翅膀,那些人便被扇飞了出去。
这声音,和那日,他听到阿谁追杀金兵的“魔君”如何如此类似?
说着,胡老三指了指角落里的叶君,说道:“你们看他……”
“胡老三,快说说第二件奇事!”有人催促道。
胡老三不觉得意,端着酒杯浅尝一口,这才缓缓说道:“那你们可知,金国王爷完颜洪烈是被何人所杀?”
不知多少人,见猎心喜,想要捕获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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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这锭金子算是请你喝酒赔罪!”
胡老三大口呼吸,好久才缓过来,同时,心中非常震惊。
不过,如此战绩,也算是古之罕见。
胡老三冷哼道:“你们还别不信,当日,那位“魔”一人追杀数千马队的事情,但是有很多人看到。我们也亲耳听到金国人称呼他为‘魔君’。”
胡老三反应过来,大呼道。
此人不是别人,恰是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