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你娘,这件旧衣服是我的!”
“丢你老母,这些鞋子我都要!”
搞得司机徒弟还觉得拉了一个神经病。
司机徒弟见宋志超还很普通,不,精确地说如何看都像是个大人物,不管是穿戴打扮还是气质和中间阿谁土鳖的确相差太大,就问他要去哪儿。
朱繁华就把麻花卷卸了下来,仰着脸问:“干啥?”
……
“脖子上的鞋子,丢掉!”
如果说套衣服这一招充分揭示了朱繁华的聪明,那么把三四双破鞋用胶布缠在一块儿,再挂在脖子上,则充分表现了朱繁华的才干。
宋志超忍不住用手指用力儿揉了揉太阳穴,他发明本身一向以来都低估了这个便宜表弟的“智力”。
“收声!再开口就把一百块还返来!”宋志超提着公文包,来了一句。
“表哥,你买亏了,实在我那行李值不了这么多钱。”朱繁华乐呵呵地拿着一百块大钞,眼神有些放光。
这句话一说出去,那帮人就有了行动。
……
一帮打工仔脏话连篇,疯抢那堆褴褛。
看着丢下一大堆的东西,朱繁华神采变得丢脸,固然不敢辩驳,却撅着厚嘴唇子,一脸的不甘心。
这还不算,因为一些旧衣服和旧裤子塞不出来,他就乱七八糟的把这些东西穿在身上,一层套一层,大夏天的也不怕捂出痱子。
“帽子也摘了!”
“这个茶缸是我的!”
“表哥,阿谁脸盆让我拿走好吗?我好用它洗脸。”
“这些都很有效啊。你看,这脸盆是用来洗脸的,毛巾是用来擦脸的,这茶缸除了能刷牙,还能喝茶,另有这袜子……”朱繁华从兜里翻出一大把臭烘烘的袜子,搁到鼻子前闻了一下,忙捂着鼻子:“固然还没洗,却还都能穿---像这类尼龙质地的,市场上要一毛五一双呢!”
“脸盆是我的,谁他妈都别和我抢!”
内里,宋志超招手叫来了一辆面的。
“表哥,阿谁茶缸让我揣着好吗?我好用它刷牙。”
以是大师伙都很怜悯宋志超和朱繁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