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虽穷,起码不要命啊。
林不喜只是痴钝,又不傻。一刹时的工夫,她根基上已经把事情串连起来了。
小胖纸(女配角有话要说:因为大师同命相连,都是不幸人,是以放弃欺侮人的肉墩子,改结婚爱的小胖纸。)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不忘大声喊道:“叫你爹多催一下,最好说我好几天没用饭了,人都饿得瘦成皮包骨头了,我娘一心疼就会一哭二闹三吊颈,到时候就舍得花银子赎小爷出去了!”
小玲这才想起不幸的“肉票”,折回身敲一下铁雕栏:“急甚么,你爹王大喜但是北集镇最大的财主,戋戋五百两罢了,迟早会拿出来救你这个命根子的。”
来回巡查的大男人约有五六个,眼睛瞪得像铜铃,手上还抱着钢琴那么长的大砍刀,稍有不慎撞上去,就会血溅当场合座红,以她这些幼年的不幸的独立保存经历,不怕才怪。
“金银山啊?”小玲理所当然的说着,却没有理所当然的看到肥胖小女孩脸上的惊骇,又减轻了打单的筹马:“我们都是匪贼,专门吃人肉的!”
话没说完,但打单之语林不喜还是懂的。跟着小玲满山头转了一圈,除了惊骇,还是惊骇。
美食当前,骨气算个屁。林不喜连连点头,口齿清楚利落的叫了一声“蜜斯”。
小玲愣愣的望着她,嘴巴张大的能够放下一颗鸡蛋。
说着用大手一拍林不喜的肩膀:“叫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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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里,真的是个匪贼窝。
林不喜看他又孔殷又惊骇,猎奇的问道:“你是谁呀?”
说着牵起林不喜的手走到桌边:“你别怕,我们不是好人。”
一个圆圆的肉墩子一样的人形柱状物慢悠悠的,扭着肥硕的屁股,一摇一摆的挪过来,待走到铁门口,林不喜才借着日光,看清楚这是一个山洞牢房,内里黑乎乎的,甚么都看不见。
“咕咕。”肚子又唱空城计,中午餐没吃就跑出来了,林不喜渐渐踱到桌边,看着碟子里的点心,两眼放光,伸手就去抓。
林不喜翻翻白眼儿,蜜斯,我还大姐咧。
小玲嘟嘟囔囔道:“都说几十遍了,也没见管用啊。”随即又听小玲说道:“带你到处看看,但是,没有我的答应,你那里都不准去,只能在我身边,不然……”
小孩子心性,毕竟是不平气,看着林不喜果然面色不改的把统统糕点,如同风卷残云普通吃光后,小玲恨恨的跺一顿脚,拉着林不喜:“跟我走,看不吓死你!”
林不喜很有骨气的把脸往天上一昂,瓮声瓮气道:“你管老子叫甚么?谁把我卖给你的?”
小玲倒是不在乎这么多细节,对络腮胡子挥挥手:“爹,你先出去吧。”
“这里是金银山,你今后就叫小花吧。”小玲看起来不过十来岁模样,提及话来倒像个大人:“只要你把我服侍好了,好好陪我玩儿,我不会像那些官家蜜斯,吵架你的。”
林不喜瞄瞄他,再瞄瞄四周站岗的几个男人,嘟哝道:“你是谁?凭啥跟你走?”
遐想她当年,但是连菜刀都没碰过的主儿。
手背“啪”的狠狠挨了一下,小玲一改刚才的稚嫩,鼓着腮帮子说:“你还没承诺呢,承诺了才气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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