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好过歌舒瑾的悠悠,还能看得上他么?
咯吱咯吱,骨头的声音。
无法之下,他只好靠着门板坐了下来。
他睡着了,做了一个好梦。
“啧啧,”谷雨愈发恨铁不成钢,“大哥,不怪胭脂那夜叉说你木头,不解风情。你还真是无可救药。这小女人活力的时候,说的话你还能信?依我看,她但是很喜好歌舒瑾。”
瞧着掌心的黑发,封九云说:“为甚么要染黑呢?我感觉银发也很都雅,像是故事里的小精怪。”
“白痴,”阿狸踮起脚,拍了一下他的额头,“我要换衣服,你不出去,莫非想做奇特的事情么?”
等头发都干了,他又拿起梳子,细细地,帮她打理好长发,摸上茉莉花油,结成一条发辫,再绑上粉红色的缎带。
“……”封九云看着阿狸,嘴巴张成了鸡蛋大,然后又冷静地吞了这枚鸡蛋,红着脸,急吼吼地就向门外跑,“我,我,我给你守门。”
喜好,她说他喜好。
“甚么样的银发男人?”阿狸问。
一群粗糙的男人们,你堵着我的嘴,我堵着你的嘴,蹑手蹑脚地在花树后边挤成一团,竖着耳朵听那小院子里的对话声。
而这个船舷间隔小嫂子有二十多步的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