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口就是如许的。

刀尖顶在茶几上,血顺着桌腿往下贱,他这才松开夏皆,一脚踹向我。

“你多大?”他笑着问我,手臂横搭在膝上,嘴巴咧开一点笑的裂缝。

小学四年级我熟谙了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课堂里他跟我的坐位是前后桌,我每次都把畴前排传来的测试卷掀到他脸上,他最喜好把脚搭在我板凳靠下的横梁上打拍子,偶然候我也会莫名的跟从上不着名的节拍,连人带桌子一起在古板的数学课上欢乐鼓励地颤栗起来。

我听得云里雾里。

直到有一天我再次闻声似曾了解的旋律从路边某个音像店里传出来,街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我清楚走畴昔了又倒返来,久久的立足在那家店透明的玻璃门外,手里仍然拖着灰扑扑的书包,垮掉的裤子挡住脏球鞋,可我的头扬起来,崇高得仿佛朝拜。

他跟我说,我叫李谦蓝,谦善的谦,蓝色的蓝。

因为是用最丢脸的姿势活着,我们会健忘痛苦,健忘高傲,健忘耻辱。

他的眼神不让我走。

那群人也用利落而谦恭的声音答复他,“是,叶哥。”

凌晨我起床的时候夏皆普通都起来了,我摸索着床沿爬起来,又倒回被子里,听厨房里收回令人愉悦的乒乒乓乓声,看她用最简朴的食材给我做好早餐。在这一点上她从不怠慢,统统关于我的事情都是。

“但是调子很奇特哎。”

连名字都不晓得的男人把沾血的刀子□□扔到地上,我没去捡,因为这时内里门开了。

住在楼下的男人是个酒鬼。

又换了个问法,“那你甚么时候给我找个爸爸?”我还觉得这东西是说找就能找来的。

她笑起来,一只手抱紧我。“房东顿时就来了,你个□□养的。”

我感遭到我的眼里有一只鸟,它振翅而起,飞过甚顶电线交叉的天空,飞过悠远而广袤的陆地和戈壁,到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处所去。

夏天还没拜别的夜晚,我穿戴小短裤坐在浴盆里让她给我洗头发,泡沫快流到我脸上之前就被她纤细却用力的手抹到头顶,她一面说着话一面用手搓揉,行动有点粗糙,我不在乎,全神灌输地玩儿着水里的橡皮小鸭子。

――健忘这世上实在有我们触碰不到的天国。

他看着我,两只黑褐色的眼睛中心的鼻梁是笔挺的,从略长的衣袖里摸索出两条玄色耳机线,问我,你听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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