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统都结束了,我送你归去吧。”叶承欢晓得她在想甚么,以她的脾气,必然不会让七叔白死。他担忧她会做傻事,以是才及时劝道。
正要扣动扳机,斜刺里飞来一只白乎乎的东西打在他的手腕上。
轰!
茶水混着癞子的血水四散飞溅。
俄然,他一把推倒刀疤,然后抱着丁香翻到墙角。
不知他从哪儿搞到的一挺点50大口径机枪,这类枪常见用于步兵架设的火力阵地及军用车辆如坦克、装甲运兵车辆,喜好的话,也能够架设在直升机上,对地脸孔标停止地毯式扫射。利用的是点50BMG弹,射速每分钟可达到450至550发,除了火炮以外,打击空中有生目标就属它最狠。不过还没见过谁抽风到把它当突击步枪用的,毕竟光空枪就38公斤的变态重量不是谁都能接受的。
枪弹的吼怒声中,木屑横飞,烟尘四起!把这里变得一团糟。
木质的阁楼很快被枪弹洞穿无数个枪眼,银色的月光透出去,映在丁香青白不定的脸上。
没想到数年后的相逢竟成永诀,刀疤整小我都将近爆裂了,固然他不会哭,但不表示他没有爱和恨。
此时,苍穹如铁,星月浩大,枪声已响如爆豆,异化着混乱不堪的叫骂声和脚步声,分不清数量,一条条黑影连续钻进阁楼,手里的火舌对着内里的统统肆意狂舔。
“刀疤还在内里,我不能就这么看他死!”丁香拔枪就要归去,被叶承欢一把拉住,指了指另一个方向,“你听。”
陈七端起茶杯,“这是上等的明前茶,我早就不喝酒了,明天只好以茶代酒。”
丁香承认:“特别是七叔,不管谁能交到他这类朋友,都是运气。”
看来人家早有埋伏,只不过敌在暗,我在明,本身只要一把手枪,想要绝地反击底子不成能。
直到电话那头传来刀疤阴沉的声音“狗杂种们都成了我爸爸的陪葬品”,才松了口气。
不知谁喊了声停,顷刻间,统统混乱的枪声、喊声、脚步声都归于寂然,暗影里无数只眼睛泛着幽蓝的亮光,四周寻觅,仿佛野兽在寻觅猎物。
不管陈七生前做过甚么,他现在已经死了,叶承欢不但愿他身后还被钉在热诚柱上,并且是当着亲生儿子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