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跟着他昂脖子的行动,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衿处,湿了一片。
谁知那店小二底子不买账,搭起抹布,回身进了酒馆。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现在却日渐残落破败。
那浑身洁净得通透的墨客竟一点不恼,眉头都不见皱起过一下,仍旧眼眸闪亮地,痴痴瞅着无剑,活像那怀春的少女终究得见……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店小二瞪他一眼,用墨客听不大懂的本地话骂了一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挖苦道:
墨客羞愤间一愣,抬眼望去,只见一个邋里肮脏的落魄军人,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衣衫满是补丁加缝隙,不知几时,已悄无声气地站在本身身侧,一手端着半碗清酒,一手抓着那人伸来的手腕,全然不吃力量,便止住了那人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