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剑坐在壮汉劈面。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如果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好吃你这类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那名被无剑擒停止段之人,呲牙咧嘴尽力挣动着,却涓滴不能逃出无剑的钳制,眼看着本身的手指,就在小白脸鼻尖前一寸不到的处所,却死活抽不离,又摸不到,急煞人不说,还倍儿觉没有面子。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周漏风的小酒馆内,收回一阵哄堂大笑。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憩息与清算的场合。
“别华侈了,此地雨水可贵,你不喝,我喝。”
又重重放下一碟卤牛肉,还移了移,放得靠近墨客面前一些,这才一屁股坐到桌子前的另一张长凳上。此中一只脚,还踏上长凳,刹时让本就不洁净的长凳,落下厚厚一层泥,店小二却仿佛全然不在乎,坐没坐相地开端剥无剑剩下的花生米吃,底子没筹算分开。
那浑身洁净得通透的墨客竟一点不恼,眉头都不见皱起过一下,仍旧眼眸闪亮地,痴痴瞅着无剑,活像那怀春的少女终究得见……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挖苦道:
无剑抬眼看他,仍旧不吭声,用眼神表示身侧的长凳,“嗯?”了一声。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问其启事,恐怕只要一个……
几个小地痞模样的乞丐,将那墨客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我……”
墨客却并无发觉,抬起洁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摆布找寻着能够落脚过夜的处所。
但明眼人一瞧,都晓得那是一柄剑。
街上同他一伙的数人都是一惊一乍,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街劈面的酒馆,俄然‘呯——!’地一声巨响,方才那名大胡子壮汉,满身碎木屑与稻草地飞降出来,落在大街上,滚了几下,恰好碰到在地上翻滚的乞丐,二人一时候都是“哎哟……哎哟……”地呼痛不已。
那身材荏弱的墨客,给他们气得满面通红,如玉的芙蓉面,这会子粉若桃花,看得那群臭烘烘的江湖男人直流口水。
本来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天涯,连人影都看不清。
无剑便也冲他憨憨一笑。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脱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女人女扮男装的吧?”
那店小二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脱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反对着壮汉的进犯,“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店小二道:“你摔坏老子的碗,不消赔啊?!”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