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地痞模样的乞丐,将那墨客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店小二同他骂咧了几句,笑嘻嘻对墨客道:“你等会儿,饭菜顿时就好。”开高兴心抛着那锭银元宝,朝厨房去了。
问其启事,恐怕只要一个……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脱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女人女扮男装的吧?”
无剑系好鞋带,抬开端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独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类处所开酒舍的,能是普通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我……”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四周人都是一惊,有几个更是突然跳开,手扶腰间兵器,防备地望着无剑,“干!他娘的,此人甚么时候在的?!”
“菜来啦!”
无剑讪讪,随后也进了酒馆,又坐在刚才阿谁位置,招手道,“店家,给我来些吃食。”
但明眼人一瞧,都晓得那是一柄剑。
“嗯!”墨客重重点了点头,不似有疑。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