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尤云泽吃了雷珠,长了一条尾骨今后,旺财每天粘着他,对他的这根骨位充满了猎奇,烦的尤云泽只能用烤雷曼堵住旺财的嘴。
“我本是一个对糊口死了心的人,干甚么甚么不成,毫无好处可言,不但身边的人嫌弃我没用,就连我本身乃至都有些看不起本身。厥后我莫名其妙的在机遇偶合的环境下成为魂将,一些冲着我保护魂而来的家伙接二连三的呈现,帅气和顺不喜好别人说老子的帝舞,霸气固执不苟谈笑的强军,怪里怪气确最靠谱的烛九,机灵多谋的奇女子子怡,脾气火爆脾气直率的回禄,傲岸顾冷爱急眼的共洋,年青气盛不畏劲敌的小马,慎重识大抵的黄老爷,奇彪炳身的晓雪,渐渐地都成为了朋友,让我对糊口又充满了等候,他们是一帮可靠地战友,为了他们我也要尽力的活下去,并且我要带领那些支撑我的人,在灵界闯出一片六合,酬谢他们的恩典。”
翻开第一页,上面写道:所谓魂将,只不过是一个称呼,只是比平常人的力量大了一点点,最后仍然都会淹没在汗青长河当中。
现世中,有一群特别的人,他们在某种机遇偶合的环境下,会和某一个独立的亡魂签订左券,从而变得非常强大,世人称之为魂将。另有一种人,这类人生下来就自带亡魂左券,是被某位王之亡魂选中的人,统领众魂将,世人称这类古迹希少见的天选之子为魄主。每一名魄主都想统帅天下群雄,成为魄主中的王,这类霸王级别的人被称为灵王。灵王居住在灵王宫,执掌灵王印,更首要的任务是保护灵界珍宝――循环石。
老头子还是一点都不教,靠着变大了的旺财,呼呼大睡去了。尤云泽也不计算这些了,甚么东西都是渐突变成风俗整天然。他冲动地翻开这本经历过初代灵王之手的贵重册本,书皮上写着《魂》,没有作者的名字。
老头子悄悄地听着,仿佛并没有插嘴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