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色的花棉袄套在身上,上面是玄色的棉裤,痴肥不堪,头发已经有四天没洗了,随便扎成一个丸子。
三根就是宋清风的奶名。
每天半碗细粮,卡的嗓子难受不说,还吃不饱,饿的人面黄肌瘦。
孔嫣叹了口气,然后装模作样的扶着腰去了厨房。
这也就算了,恰好她前段时候看了一本年代重生文,内里炮灰就是这个名字,并且不幸的是,她发明本身就是穿到那本书中了,成了内里了局惨痛的女炮灰。
松了口气。
再加上他小时候发热引发失聪,成了聋哑人导致交换不便利,使得他脾气沉默阴霾,以是哪怕是大队长的儿子,也没女孩子情愿嫁给他。
早知如此,她就该早点自荐来给她儿子做媳妇,白吃了那么多的苦。
她都想哭,三个月前的她还想着减肥,现在却觉恰当初黉舍食堂的饭菜都是甘旨。
她才不起来呢,起来就要干活!
厨房就在劈面,烟囱已经冒着白烟了,进了屋就看到一个老式的土糊的灶台,正在炒菜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个子高高大大,圆脸细眼,后脑勺绑着一根大辫子,身上穿戴灰扑扑的棉袄,这是她现在的大嫂曹氏。
在这边也算是大消息一件。
差未几歇了一会儿,宋爸带着家里人都出去干活,只剩下孔嫣一个。
有几个老妇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过来都面带猎奇,挤眉弄眼的。
男配带着儿子进城找孔嫣时,碰到了林杏,见她不幸给了点钱给她,以是重生返来的林杏决定带着他一起发财致富,最后创业成大佬。
关上了。
上辈子孔嫣高考后跑到城里读书丢下孩子和丈夫,找了个城里男人。
书中的孔嫣下乡第二天就中暑了,她也就是阿谁时候醒过来的。
以是才有了现在这般景象。
“三根媳妇来了?”有个老婆子笑着跟她打号召。
从速缩归去,埋在被窝里持续睡。
房间内静悄悄的,过了一会儿,躺在床上装死的孔嫣才悄咪咪的展开眼,伸出脖子回过甚去看,公然没人。
看到孔嫣过来,本来另有些不满的宋妈见她手撑着腰一脸难受的神采,目光闪了闪,从速拍了鼓掌站起来。
宋清风就是原书中的男配,个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结实,而是瘦高型的,脸白净,长得一副不太像会干活的模样,这个期间是崇尚劳动的期间,以是这幅样貌在乡村底子不受女孩的欢迎。
“……”还是没有动静。
因而挣扎再三,向来自认另有点骨气的孔嫣为了不挨饿为了不受冻,跑到书中男配他妈也就是大队长老婆面前自荐,要给她儿子当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