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铮跪地接旨,“谢父王。”有了封地,有了兵权,只是他的第一步。
那日傍晚,他便出了门,拜访那位一身怪癖的人。
公子宁直挺挺地站在风中,大风吹过,他的袍袖随风摆动,他颀长的眼睛看着面前这个肥胖的男人,脑筋中在搜索幼儿时他的模样,他喜好笑,喜好三哥三哥地叫个不断,难过时会藏起来哭。但是现在这个男人,已经看不到幼年时的模样,很瘦,瘦得像一阵风,但是,本身派出去的精兵,却没杀得了他。现在他立了大功,返来了。
“鸿雁立了大功,想要甚么犒赏?”吴王接着问道。
此言一出,四座哗然,吴王一怔,后暴露了赞叹的目光,哈哈大笑,“鸿雁如此大功,夸奖怎能不给,封为温国公,赐封地,赏五百户。领兵五万驻守宛州,抵当齐军。”
再往上走,便是亲兄弟了。
这么大的功绩,赏千户也不为过,但是公子铮却说道,“谢父王嘉奖,这是儿臣应当做的,儿臣不要犒赏,齐王半月内必出兵夺城,儿臣想领兵抗齐。”
儿时,他有多少次巴望父王的轿辇停下,看一眼母妃,看一眼他。
十五年的质子糊口,让他的心变得谨慎翼翼谨小慎微,让他活在痛苦中,时候都想着回这个处所,他嗤笑,他用了“回”字,多么可悲。
他一次次绝望,毕竟绝望。
这个繁华的宫中,统统都显得那么陌生,曾经他生长的陈旧宫院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修起了一座豪华的华景楼阁,与劈面的陈旧的牡丹阁朝夕相映,仿佛他和他的母妃向来都没有存在过普通。
“那多谢三哥了。”公子铮客气道。
是公子宁中间的位置,中间几个兄弟也上前自我先容一番,便都落座了。
夺得宛州城的事情早已传遍中原大地,现在宫中热烈不凡,大摆宴席。
吴王还没有来,这里权位最高的便是公子宁,公子宁不说话,也没有人敢说话。
但是这些人内里,他也不是都感兴趣,只怕有些是墙头草,倒是有一小我没有来,他要亲身拜访一下。
至今他也没有母妃的动静,是生是死,如果生必然也不好过,如果死,又葬在了那里?想到这里,他紧紧地握着拳头,指节泛白,忍了十五年,他返来了,他要步步为营,夺回属于他的统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