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付总,是我,彭向明。”
当头一名大佬,非常眼熟。
两边在圈内的职位、人脉、影响力,都完整不在一个级别。
实在不可,签下来做和声、打动手,乃至于伴舞,也都不错。
别管混地下的摇滚音乐人们平常聊起天来如何不平,言必称彭向明做的那不叫摇滚之类的,但单独一人的时候当真核阅,归根到底还是佩服的。
根基服从够说是相称之踏实了。
毕竟是杜凯杰认当真真选出来的,不能驳了他的面子。
杜凯杰比个“OK”的手势,“交给我了!”
签了。
“哦,叫他们来吧,见见!”
自华语歌坛有贸易市场以来,自华语歌坛的贸易市场呈现第一张摇滚碟以来,卖的最好的摇滚,应当就是彭向明在《22》里的几首,和《追梦赤子心》了。
键盘手水准不错。
…………
这是小公司的矫捷之处,也是小公司的难堪之处。
质料是彭向明早就看过了的,也晓得他们都是杜凯杰精挑细选出来的种子级选手了,就很客气,跟杜凯杰拍拍打打地拥抱一下,就号召大师,“坐,都坐!”
当初唱《追梦人》那会儿,实在他的唱工实在不算好,只是仓促地跟着教员学习了一下专业的发声,让教员指导着练歌罢了,但只要豪情竭诚,歌一经推出,立即大受欢迎,没上故事版MV之前,实在已经卖了四五百万张了。
时候长了,几近绝大多数做摇滚的人,身上都自带一种郁郁不得志的愤世嫉俗――这个不是英国产业期间那种源自期间、源自社会的气愤,这个纯粹就是“你们丫的一个个都傻逼,都不听摇滚”的气愤。
大师都坐下,彭向明一一的跟他们聊几句,算是一个开端的体味。
像彭向明本身,就是最好的例子。
并且根基上全部摇滚圈子也都是佩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