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小就在丛林里长大,经常跟从长辈出猎,这十几年来,可没少跟丛林野狼打交道,天然深谙丛林野狼的糊口习性,以及其在残暴的丛林中的保存手腕与特性。
它们固然非常强大,但是它们生性多疑,绝对不会等闲冒险。
在普通的环境之下,丛林野狼能闻出数千米乃至十几千米以外的猎物的气味,并且还能精确的辩白出猎物的种类,乃至猎物的身材状况,活动状况。同时,丛林野狼还能依托它那强大的嗅觉体系,捕获到氛围中极其淡薄的伤害成分,从而做出精确的判定。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本身在群狼的狠恶进犯之下,因为气力差异,乃至于体力不支,本身也能够快速爬上这块六七米高的巨石,给群狼来个居高临下,给它们演出一下,甚么才叫做一览众山小。
在打猎的过程中,打猎的猎人,同时也是被打猎者的猎物。
而更加可贵的是,这个“屠宰场”近临一块高耸的巨石,巨石少说也有六七米高,并且另有一个几近呈九十度的夹角,这个天然的夹角恰是凌松所看重的处所。
为了滋扰丛林野狼那极强的嗅觉,在前来打猎之前,凌松就采摘了很多气味浓烈的樟树的树叶,再将这些树叶团体捣碎,然后将这些樟树叶流出来的汁液均匀地涂抹了满身,从而用这厚重浓烈的汁液味道来袒护本身披收回来的人类的微小气味。
这类勇于充当大天然的洁净工,而在人类看来近乎变态式的癖好,实在让人难以了解,但是参照某些人偏好吃臭豆腐来看,也就轻易豁然了。
至于勾引野狼的位置,凌松也是颠末一番精挑细选的,这一片丛林叫做野狼坳,因这个处所时有野狼出没而得名,而在这个野狼窝勾引野狼,比如在酒吧里找酒鬼,在差生内里找学渣,天然手到擒来,完整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结果。
哈哈!会不会有乡亲们的热烈掌声,以及少女们的鲜花在等候着本身呢?等候着一个优良的猎人,等候着他(她)们心目中的共同豪杰呢?
众所周知,狼是肉食植物,但是狼最喜好吃的倒是靠近腐臭的植物的尸身,这类靠近腐臭的植物的尸身常常会收回令人倒胃的恶臭,却恰好是野狼们的最爱,最美的美食。
如果让它们感遭到此处有人存在,有伤害存在,乃至短时候内曾经有人从这里颠末或活动过,它们也毫不会冒着生命伤害,本身奉上门来。一向在诡异伤害的丛林中糊口求存的它们,对伤害的感知,远比早就从原始丛林中摆脱出来的人类要活络很多,强大很多。
为了对于狼这类夺目乃至狡猾的牲口,凌松在来这里猎狼之前就做足了需求预备事情。
野狼对金属披收回来的那种冷峻气味特别敏感,如果让它们闻出金属的味道来,那么不管如何,它们甘愿饿肚子,也毫不会以身犯险的。
凌松晓得,这时候,全部村寨的乡亲父老几近都调集在村口,眼睛齐刷刷地向着野狼坳的方向,翘首以盼,引颈以待。
凌松将这只靠近腐臭的野兔置于间隔本身约十米开外的一片空位上,这个间隔既能让本身有效地避开野狼的视野,又不至于隔得太远,完整在本身的掌控以内。如果本身从暗藏地点蓦地建议进犯,完整有自傲能够在两秒钟内冲到野狼身边,并且能够敏捷建议进犯,毫不会给野狼留出太多的反应时候。
毫不容小觑,更不能不防。
猎人和猎物这对存亡老朋友不晓得在这个湛蓝色的星球上存在多少年了。世世代代对峙,祖祖辈辈为敌,相互绞尽脑汁,勾心斗角,相互斗得你死我活,难舍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