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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特的声音越来越近,月光下一道狭长的影子投在地上,恍惚明灭,垂垂靠近这个角落。翻倒的渣滓桶边,呈现了一小我影,佝偻着背,拖着肮脏褴褛的大麻袋,伸出尽是油污的双手,在渣滓堆里翻找,捡拾瓶瓶罐罐往麻袋里装。
书房的门缝底下透出微小光芒,轻悄悄靠近,手握门把稍稍旋动,咔哒,门开,书房里传出一个声音:“躲在门外做甚么?出去!”
“我是差人!”听那人的声音极其陌生,曹博明没有放松防备,“私闯民宅是犯法!你,把手举起来,捧首,蹲下!”
腐臭的味道里异化着血腥味,被渣滓臭味熏得麻痹的嗅觉还是嗅出了那股血腥味,流浪汉愣了愣,回过身来,游移地伸手,再一摸草席上的人……
静。
这里除了死人,仿佛没有活人的气味。
……
俄然,捡渣滓的流浪汉发明了压在底下的纸板箱,欣喜地伸手去捡,拽着纸板箱往外拉,顺带将那片草席拖了出来,草席上还卧着黑乎乎一团东西,跟纸板箱湿哒哒地黏在一起,流浪汉迷惑地靠近,用手探摸,摸到一具躯干。
除了躯干四肢,没有摸到头颅!
头戴兜帽遮挡面孔,裹着深色卫衣的这小我,蹲到草席前,照了照黏在上面的肉块残骸,以无线耳麦与人简短通话:“内里另有一只,咬死了个流浪汉,没有吃完食品。”
……
“小曹,”靠在椅子上的男人,将酒杯凑到嘴唇上,仰颈子一口饮下杯中红酒,连人带椅扭转过来,面朝曹博明,轻微一笑,“真认不出我了?”
贼闯进差人家中,还敢这么放肆,曹博明又惊又怒:“你是谁?”
流浪汉吓得浑身一激灵,赶快缩手,腐臭而黏糊的东西紧紧粘连在手心,往回缩拢的时候,手里还“抓”来了一样东西,定睛一看,是躯干四肢的此中一部分,一根残破的手指,似被野狗咬掉了一半,剩下一点皮肉与指骨牵涉着。
曹博明一惊,猛地冲进书房,看到书桌上的台灯亮着,皮质旋椅上舒舒畅服坐了小我。
在那冰冷的炉子旁,横列三具尸身,一个浑身脏兮兮捡渣滓的流浪汉,一个身披呢大衣外套、头上破了个洞脸上血肉恍惚的丁壮男人,另有一具头颅与躯干四肢残损的块状尸骨。
“才这么几天,就不晓得我是谁了?”那人轻笑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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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五旬的男人,分外熟谙的面庞,方才办完出殡丧礼,死去的人,冷不丁呈现在本身面前,曹博明感受像是在做梦。
早晨20点35分。
带着几分恍忽,在对方招手表示下,曹博明徐行靠近,嘴里几次喃喃:“这如何能够?如何能够……你、你还活着?!”
曹博明回到家中,房间里一片乌黑,悄悄推开寝室房门,床上被子叠放整齐,这才记起老婆这一周都是夜班,早晨不在家。
夜里闯进他家的不速之客,背靠椅子,面朝窗口,书厨里收藏的一瓶红酒搁在了书桌上,瓶盖翻开,高脚酒杯里注入酒水,那人用手托着透明的玻璃酒杯,悄悄摇摆杯底一抹猩红液体,微微旋动椅子,沉醉于窗外夜景,像在本身家中一样悠然得意。
通道感到灯亮,掏削发门钥匙,没等他把钥匙插入锁孔,房门“咿呀”一响,微开了一道裂缝。
“死、死人了……这里死人了……”
骨灰盒装下一半,还装不完,老头回身去找容器,嘴里不断地怨叨,嘀嘀咕咕的,手电光束渐移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