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现在,甄明城在樱桃的眼里,就是那只限量款的爱马仕。
甄明城身材魁伟,气度不凡,身上穿戴固然都是深色系,可每一件都是定制的格式。樱桃只是多看了他一眼,就看出了甄明城的不一样。
圈里有个不成文的端方,吵嘴两道混的男人最好不要感染,不然最后的成果就是吃不饱兜着走。
我头也没有抬,只是喝着汤,“前几年刚从局子里出来,刀尖儿上用饭的!”
我不动声色,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好,我听你的。”
我说的漫不经心,但是樱桃必然听的胆战心惊。
甄明城的态度一向都冷冷的,一碗饭敏捷的扒完,丢下碗筷就离席去了阳台抽烟。樱桃怔怔的盯着他的背影好久。
我抬高了声音,伸手戳了一下本身的脑门,脸上却带着笑,“是太灵光了!”
可我甚么都没有做,我朝屋里走,身后产生的事情尽量去忽视。
她手里的筷子不谨慎落在了地上,从速哈腰拾捡起来。剩下的那段时候,她不再多说一句话,但整小我都沉浸在一种严峻的状况里。
甄明城再次进屋的时候,樱桃前提反射性的从坐位上站起来,或许是因为镇静,她手里的碗“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刹时摔成了碎片。
樱桃主动开了口,她靠近我问道,“桑桑,这个甄先生是做甚么的呀?”
呵,她套近乎的本领可真是短长啊,我真想转头狠狠地嘉奖她几句。
“那人脑筋不灵光吧?”
这个圈子的女人,看男人就像看到一只只挪动的爱马仕包包一样,有的人属于大众款,有的人属于限量款。
樱桃很聪明,但是她轻易被聪明误导。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呆久了,自但是言会养成一种错觉,只要女人够主动够放荡,男人就毫无抵当力。
至于道儿上的男人,碰上了就算是本身眼瞎。刀尖上活命的人,都是拎着脑袋走路,指不定甚么时候就跟着陪葬。樱桃比我清楚,别看这类人常日里风景,可仇家多啊,一旦树倒猢狲散,女人不是被轮就是被宰。
我倒了一杯水朝门口望去,甄明城鼻翼里收回一声冷哼,眼底的嫌弃就浓烈了几分。他没有握住樱桃伸出去的那只示好的手。
樱桃主动的进了厨房,一小我摇摆生姿,而我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她一眼。
见到樱桃,他蹙着眉头打量了好一阵,樱桃是奸刁的人,在风月场里呆久了,来得人是甚么身份,她一眼就能看出个七八分来。
我没作声,樱桃又探出了头,“桑桑,鱼是红烧还是清蒸呀?”
看来,他不喜好樱桃。
我们这些人,靠近男人的目标就是为了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挣钱也会略微遴选一下金主。
而是白了她一眼,一把推开她就朝我走来,“这几天有事要出趟远门,来你这里坐坐。用饭了没?我还饿着肚子呢!”
她刚开口,甄明城不耐烦的就打断了她,“我姓甄,驰名有姓。”
我的语气很淡,但却没有淡到疏离的境地。甄明城应当向来没见过我这个模样吧?他惊奇的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却有了担忧。
“遵循你的设法来吧!”
她假惺惺的扣问,目光倒是逗留在甄明城的脸上一刻都没有移开。
我内心清楚,她是想要靠近甄明城,看破不说破,我慢条斯理的吃着饭,并不说甚么。
宦海风云诡谲,指不定背景就倒了,我们没钱没职位,首当其冲当了陪葬的炮灰。并且,宦海的那些男人无情,得了便宜给钱少,落了难倒是第一个上来踩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