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自寻了斗笠,遮住了头顶,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捻动手中的佛珠,悄悄退出了别苑,一袭青布僧袍,一瘸一拐地垂垂消逝在精密的雨幕当中。
“笑且住,言犹在耳,回顾——已然——不见。”
唇的仆人用并不熟稔的吻技在枫灵唇边游移,轻缓地极具耐烦地撬开了她抿得紧紧的嘴,双臂订交,搭在枫灵颈后。枫灵的手缓缓抬起,环住了怜筝的腰肢。
“倾国倾城才子在水一方,”
话说返来,人间万物皆有情,何必固执阴阳间。如果真如果变身,惜琴一样会爱他。但是,那毕竟不再是她了。
她纵身跃上半空,大开大合,挥剑萧洒,却不甚用力,轻柔从飘散的柳絮中滑过:
很多人都说,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我喜好的那小我刚好和我同性罢了。
《情彀》是我第一部结束的长篇百合小说,是的,今后结束了。《情彀》今后,我不晓得本身会不会还来写这么长的百合文,还会不会这么用心肠写一篇文——固然到了前期有多量天雷滚滚的成分。现在正在筹办考研以后的下一篇长篇,配角是秦念伊,嗯哼,就算不通过血缘,怨念也是能够遗传下去的。
但愿《情彀》能够让您获得消磨光阴以外的意义。
一滴泪悄悄滴落,滴在了青锋剑模糊的龙纹上。
但,也仅止于此。
惜琴人气最高在于她具有很多人没有的勇气。
真的是如许吗?她变成了男人,你还会爱他吗?
【大结局·十年·完】
关于“变性”的牵挂,我是用心流暴露来让大师思疑纠结的,两年前另有人这么思疑过,厥后就被大师忘记了。这个诡计,是苏若枫的诡计,也是我的诡计。“变性”不成能产生,不但仅因为血咒没那么强大,更是因为,如果真的产生了,苏若枫就不是苏若枫了。一个会大胆喜好与本身同性的女子的人,如何会因为介怀孩子的性别擅自窜改?
此生若得痴情伴,韶华总付相思弦。
“好,好,好,那我就叫枫灵了……”白衣女子笑着,笑着,眼里便噙满了泪光。白衣女子俄然倾身上前,在红衣女子的错愕和惊恼中,兀自捧起了她的脸,吻在她的唇上。那惊怒的神采刹时变得柔嫩而腐败,唇齿轻启,轻巧蹦出了埋藏在影象深处的名字:“枫灵……是你……”
情爱制胜的法例,主动,支出,捐躯,虔诚,包涵。
“那边是我归乡?”
写完了这篇文,我二十岁,纯粹的理科生。
“杨花柳絮翩飞,织红线,当年缠绵。”
一场春雨润群芳,傍晚时候,姑苏的青石板路被洗刷得干清干净。乌瓦白墙的修建在春雨中悄悄耸峙,庄严文雅。
“二十一日心知今上双王,”
她俄然想起三年前本身在这树下埋了宝剑青锋,遂拾起树枝,寻着那处所挖了下去。三年前这柳树还是细细的一棵树苗,现在,竟然也有一臂合围那般细弱了。
“听一夜风铃响。”
《花花与四娘》里触及到一个长久的变身情节,我很敬佩faith大人,真的,非常敬佩。她写出了我多年来一向踌躇要不要明白摆在大师面前的一个题目。
枫灵拔剑跃起,舞动生风,挑、刺、砍、劈,柳絮莹白如雪,飘满空庭。
转眼就是五年工夫,有的人上班了,有的人结婚了,有的人孩子会打酱油了。
向编辑咨询订制印刷的时候,问了下编辑一本书最好的字数是多少,编辑说二十万字拿着会比较舒畅,我说,那我就删一下前文好了。编辑说,别人都是想要增加字数,你竟然还想减少字数。我行文比较啰嗦,感激您的耐烦,一向追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