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悔怨莫及,刚才为何不亲身出来收信。现在此诗公诸于众,丢脸的不是戚夙容,而是他曹祥。
而新贵则是绝对的实权家属。他们崛起时候短,但人才济济,克意改革,前程不成限量。若能保持三代昌隆,他们也将步出世家的行列。当朝太尉便是此中最富盛名的代表人物。
“蜜斯,你用鸡血写诗,不怕被人发明吗?”平儿担忧地问。
戚夙容专注地绣花,针线矫捷穿越,不见涓滴慌乱。
所谓一荣俱荣,一毁俱毁。世家至死,都必须死守节操。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世家之女,毫不为妾。
书童为莫非:“送信之人让你亲身去取,若不去,他便直接将信公布在院外,供世人阅览。”
只要不触及权力,天子便不会过问。
书童来报,戚蜜斯有书牍至。
“你筹算如何做?”
尉国的妾又分为两种,一种为良妾,一种为贱妾。良妾出身明净,其后代虽无资格担当家业,但平常的吃喝用度不缺,并具有受教诲权。将来若能成才,考取功名,可另立流派;贱妾身份寒微,可随便买卖赠送,其后代出世后同为贱籍,除非家主帮其撤除贱籍,不然将毕生为奴。
此时曹祥正在书院与同窗议论纳妾之事,一脸自傲和对劲,仿佛戚家蜜斯已是他囊中之物。
夙宝瘪着嘴不说话,只是无声地抽泣。
曹祥一出来,立即迎来一道道诡异的目光。
“放心吧,谁闲着没事去验血?”戚夙容云淡风轻道,“何况,鸡血就不是血吗?只要能吓到人,就是好血。”
戚夙容望向他:“我此时嫁你,便即是不战而败。这不但关乎我的清誉,也关乎我戚家的名声。我怎能回避?”
上了马车,戚夙容拿脱手绢帮他擦去脸上的泪水,温声说道:“哭甚么?”
都城有一句传播很广的话:世家享名,新贵掌权。
在此之前,大抵没有人会想到,一首诗竟能起到如此大的感化。
“好。”夙宝褪去阴霾,重展笑容。
“戚蜜斯为保百口人,捐躯小我,乃大义之举。”
“哈哈哈哈……竟然有人要纳戚夙容为妾,真是太好笑了。”骆妍依乐不成支。
上一世,戚家并未认识到世家的能力,不知如何应对别人的欺侮。戚父只知逞匹夫之勇,而夙容只知孤守狷介,不敢抖擞反击,乃至最后落空依仗,沦为籍籍知名的一抔黄土。
王谢世家汗青悠长,根底深厚,但若几代人才残落,便会逐步阔别权力中间,戚家便是此中之一。戚家三代以内,只要戚父一人进入朝堂,并且是一名倍受顾忌的武官。此次戚府被封后,戚家已是名存实亡。然实权虽失,名誉依存,与戚家很有私交的望族,即使不敢光亮正大的援助,但内心却始终有一杆秤。
本来对他无益的谈吐,因为这首诗而逆转。
那首血诗,亦是以而得名,被世人传唱。
顾锦云见她沉寂如水的模样,明白她并未被流言所恼,这份心性实在可贵。
一旁的罗成阳嘴角动了动,最后还是把话吞了归去。
曹家则不然,他们在都城没有深厚的秘闻,勉强只能算三流新贵。曹祥之父不过一名小小下署令,之以是划为新贵,也是沾了朝议大夫的光。曹家与朝议大夫吴润有姻亲干系。
四周的人自发让道,曹祥很快便来到墙边。昂首望去,入目一片血红,只见红色丝绸上,用鲜红的血誊写了一首诗:
“嫁我,事了。”
……
曹祥皱了皱眉,正在迷惑间,忽听内里传来鼓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