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云婷出院,那三名清闲法外的男性连续死去,云婷的作案手腕应当和刚才几乎害死我和王国安的如出一辙。
云婷在日记的最后写到,她再也受不了了,凭甚么姐姐要为了她蒙受那么多折磨。
我的大脑思虑,这个药物叫做sin,中文译名是“罪过”。不过既然这个药物的名字利用的是字母,那就申明每一个字母能够也代表了某种意义,这类环境非常常见。
这是一个我有史以来见过最毒手的精力病!
就在这时,我俄然发明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题目。
“你应当很清楚,镜子里的你就是你本身,你只是自作多情的把她当作了云露,你觉得如许便能够回避姐姐灭亡的实际。”
她点了点头。
三名死者都死在了只要本身的处所,构成了密室杀人案,并且找不到其别人的指纹,故而只能鉴定为他杀。
“为甚么,莫非王国安也是当年那起案件的凶手?”
对于这个题目,云婷的答复无疑是镜子里的姐姐奉告了她凶手是谁。
我说:“我想我晓得你为甚么要在车窗上留下线索了。”
因为云婷毫无疑问有写日记的风俗,那么按理来讲在姐姐身后,她写日记的行动应当会得以持续,乃至更加频繁。
“我本来觉得也是通过这类药物,但是现在看起来仿佛它对你并不起感化。”
仿佛在我忘记的那段影象里曾经打仗过“sin”,我竟然很快的推理出了很多有关它的事情。
我仿佛明白了云婷的杀人动机。
按照云婷的日记来看,mm只是偷看了姐姐的手机,但并不晓得和姐姐有来往的人是谁,既然如此她如何能肯定那三个男人就是凶手?换句话说,有没有能够那三名死者十足都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