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我的书架

亲卫队长可不但仅是只要保护在国王身边就好,一旦战役到临,亲卫队长就是国王最虔诚的将领,最知心的主子,最有力的右手,时候都要筹办着带兵出征。

同时,通过比武,马格努斯终究肯定了一件事情。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天然就不好再追击,标致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是以这一回,路易七世让他带领一百马队随军出征,实在是下了血本了――就算路易是法国国王,这一百马队如果丧失殆尽,也充足贰心疼半年的了。

剑与剑相互撞击的声音。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究竟上,在本来的汗青内里,英国曾经全面制止任何比武活动,启事就是真剑比武灭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充足的有经历的兵士利用了。

是以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合用剑术,从疆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是以,就设备上来讲,马格努斯是有上风的。

到现在,两人根基上已经变成了缠斗,靠着耗损对方的体力,谁先体力不支谁就输。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文能够借助别人的权势,借力打力,但是武,这个东西只要放在本技艺上才气放心。

那就是经历。

很伤害呐。

恐怕路易七世本身也模糊的有所发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青时那么彭湃;灭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动听,非要比较起来,就仿佛是铁匠在打铁一样,古板,机器,并且喧闹。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叮当――”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粹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晓得这个爽一爽是个甚么意义,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因而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甚么文娱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不过,既然马格努斯已经推断出这法兰西王国将来的走势,那么他对于勒菲弗尔的态度,就又会有所窜改……

勒菲弗尔,就是路易七世为菲利普培养的保护者。

更不消说,勒菲弗尔这个白痴,每一剑都是直冲关键!

为甚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如许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青带领这支马队了。

“这个笨伯,连放水都不会――”

既然别人都已经表达了美意,那对于本来就想着要和勒菲弗尔搞好干系的马格努斯来讲,另有甚么不对劲的呢?

一招挑歪了马格努斯的剑,再一招直指咽喉,比武结束。

只要性命和王位都保住,那就另有翻盘的机遇。

不过马格努斯也没有感遭到屈辱就是了。

欧罗巴与中国并分歧,中国自从发明了刀这类便宜好用的兵器以后,剑就开端逐步丧失了在疆场上的统治职位,只能作为身份名誉的意味利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兵器就是剑,只要剑,这几近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谛。

是以,马格努斯能够站在这个演武场中,能够面对真剑也毫不怯场,能够沉着的判定那里要防,这已经是相称了不起了!

――只是苦了身边的奥德加,不但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甚么万一的时候捐躯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筹办的。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现在两人都穿戴标准的比武打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另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推荐阅读: 仙府之缘     执剑魔主     庶道为王     重生六零我成了反派大佬     绝色校花的贴身战兵     禁忌末日:无敌从肌肉调查员开始     傅先生,偏偏喜欢你     甜妻撩人:老公大人,吻不停!     最后的守村人     爱上不该爱的人     吃鸡军火商     龙族之黄昏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