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穿戴人家做给大儿子,筹办过年穿的新棉衣,睡的是人家的热炕,盖的是人家的棉被,却因为一句偶然之言,就伸手推得人家三岁的小女孩双手蹭破,你的知己被狗吃了?如许忘恩负义的事,你也干的出来?你的手肿了,你晓得疼,丫丫那手还出血了呢,不是比你更疼?”
瑞雪舀水淘米,想起那小乞丐,问道,“昨晚那孩子没闹吧?”
“好,我签。”三个字,带着没法言表的仇恨,从小乞丐的嘴里吐出来,他大步上前,执笔刷刷签了名字,按下指模。
瑞雪笑道,“小孩子嘛,哪有不喜好小吃食的,你们先用饭吧,我带那孩子先归去了,嫂子拾掇完了,喊我一声啊。”
说完就开了门,却蓦地想起一事,转头问道,“你叫甚么名字?”
瑞雪捏了捏戒尺,死力忍下再打两下的设法,“就算人家没有施恩于你,你一个十二岁的男人汉,也不该随便对一个三岁的小女孩脱手,这是凌辱强大,不是男人汉所为。本日,是你进赵家第一日,这两戒尺也是我教诲你的第一课,今后如果再犯,就不是两戒尺这么简朴了。”
小乞丐娇美的脸上庞大之色越浓,回身看了看平伸着受伤的小手,却眉开眼笑的丫丫,和愤怒的大壮、二壮,垂下视线,跟在瑞雪身后走了。
“掌柜的,你先吃吧。”瑞雪扔下一句,就进了里屋,翻出纸笔,刷刷写了大半页的字,然后连同笔墨一起拿出去,指了那小乞丐,问道,“昨日我救你时,就说过是要你来做小厮的,你没有健忘吧?”
瑞雪扫了一眼那小乞丐,淡淡说道,“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