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打这么多枪了,前边说好了的,你输了,枪给我。”张挖苦眼睛亮晃晃的看着格林,跟能把人看破似的,她脸上仍挂着盈盈笑意,“你不是想耍赖皮吧?”
统统人都觉得格林的究极兵器是机甲,谁能想到他当年讨伐【罪犯】,赚来的嘉奖点数全数兑换成了加特,积累下来的巨额财产,皆在【买家商店】用来换了这柄不起眼的枪。能够说,枪是他的依仗,是机甲报废后的保命手腕。艾尔顿并不清楚格林的畴昔,也不晓得枪的来源,可他多次见地过这枪的能力,可谓无坚不摧。
银色手枪里的枪弹也是银色,弹头有雾气般的白光附着,光芒固然并不闪烁,但充足敞亮,像是沙洲里俄然呈现了一盏油灯,稳定而持续前行。一颗小小的枪弹,仿佛并不能对太古猛犸大小的巨人骨骸形成威胁,可格林不这么以为,他的队长艾尔顿也很有信心。
格林脸一冷,死命握停止枪,可何如不如他意,张挖苦如鬼怪般行动,不知何时起,格林手上空了。格林不成置信的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数秒,先前的大怒,已全然化作对于未知力量的惊骇。
张挖苦受气包似的鼓着脸,“急甚么,不是来了么?”
张挖苦把玩着标致的银色小手枪,内心越看越喜好,她决定将其挂在腰畔作为装潢,必然很都雅。如果被格林晓得她的设法,估计会气的吐血,他花那么多钱买的,最后就沦为了起美化感化的小物件?葵里沙等的有些不耐了,对张挖苦提了些音量,“你在骗我?你可知骗我的结果?”
这声讽刺,完整将格林的明智壁垒炸掉,他抓狂的猩红了眼,高举手枪砰砰连射,枪弹麋集发射,像失手捅了蜂窝。可那一串枪弹打出去,仍旧没起到任何微小的感化,巨人骨骸温馨的可骇,大抵这比直接讽刺更令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