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岁那年,又是一个春和景明,流水桃花的日子。

姚书云这个名字,几近涵盖了本王的全部少年期间。

只是那番“密意款款”的对话,在传遍都城以后,俄然就变了味儿,直接成了“竹马恋人,私定毕生”,“山樱为媒,喜结连理”,“多年苦恋,终立室属”,“情义绵绵,白首不离”……

因为那小子手腕狠辣,又专爱挖人丑事,便是上头的刑部尚书,也不得不卖他几分面子,全部刑部,几近是被姚书云篡了权。

本王同他并肩而立,看着河上孤零零的几艘游船画舫,问道:“你学问做的这么好,为何不去考取功名?”

快到本王还没来得急眨眼,姚书云就从一个十二三岁,眉眼青涩的少年,成为了一个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只可惜测验前夕,那小子吃坏了肚子,殿试的时候,文章只做到一半,俄然抛弃羊毫跑进了厕所里。

红颜知己。

本王:……

只是转过年,本王的父亲俄然仙逝,本王这偶然朝政的人,却阴差阳错的当上了王爷。

自此以后,本王和姚书云每一次外出,总会被姑婆婶子的道一声:“两位少爷,恭喜啊恭喜。”

每年踏青的时候,姚书云会在一片山花烂漫里,弹弹小曲儿,而本王就在他的身边,画画山中的美景。

而这类均衡,看似牢不成摧,可谁也不晓得哪一天我如果得宠了,这类均衡会不会猛地坍塌,将我砸得骸骨无存。

人各有志,本王倒也没说甚么。

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读誊写字,一起翘课偷懒,一起躺在山坡上,看云卷云舒。

归正每一场循环到头,所顾虑的人和事都会成为畴昔。

可他却笑着说:“从我踏上宦海那一刻起,就已经做好了随时赴死的筹办。”说着,忽又笑了起来,老不端庄的问道:“王爷,我如果哪天真死了,你会在我的墓碑上刻下甚么呢?是亡夫,还是亡妻?”

作为手握大权的摄政王,作为小天子燕玖最宠任的朝臣,本王看似风景,日子却并不好过。

姚书云吐掉了嘴里的瓜子皮,看了一眼如潮般散去的行人,伸了个懒腰,又看向了天涯镀红的落日。

远处是一副厚重的山川画,近处倒是一副清雅的人物画。

放榜的时候,他只得了个探花,拜为了户部郎中。

不过有一点本王很清楚,这小子当了刑部侍郎以后,我的日子就好过量了。

父王常常见到他,老是一阵长叹短叹,“长得这么出挑,如何就不是个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儿媳妇。”

朝廷之上,一时候达到了奥妙的均衡。

姚书云轻笑道:“当官有甚么好,每天起早贪黑的,俸禄也没几个,放着好日子不过,受得甚么罪。”

因为边幅好,神情佳,即便他正在懒洋洋地嗑瓜子,也会让人感受赏心好看。

姚书云眯着一双狐狸眼,笑得尽是鄙陋,“如果父执不嫌弃,小侄一样情愿做你的儿媳妇,给您端茶倒水。”

却并非亲情,并非友情,并非爱情。

一贯厚颜无耻,专爱调戏本王的姚书云,在那一刹时,竟不测的红了脸。伸手接过了山樱,道:“我心亦然,茫茫人海,只系你一人。”

本王向来就没有正视过这个天下,也向来没有对身边的人和物支出过豪情。

本王就是以如许的心态,走过了平生又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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