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員說:“這人姓班,班超的“班”,甜甜美美的“甜美”,班甜美,民國7年生,本年40歲,大學專科學歷,有南京工學院的肄業證書,應聘來本校事情才3個月……要不要到檔案室調她的詳細資料?”
法庭上的眾多人員聽了她的阐发推理,有根有據,學術豐富,無不平气得五體投地,贊揚聲不斷。
法官靈機一動,開口問:“鮑偵探,你内心有沒有譜啊?”
“不對,它不是木工工棚里的那一盞!這是縱火犯特地用來制造火災的。工場間三面有窗,白日亮度足夠,只是天稍許暗了才開一盞25瓦的白織燈,這是人所共知的。”
救火隊員筑城一條防火線,用水槍、水龍守著教學樓不受損失,丟卒保車。
眾人長長地噓了一口涼氣,真是殺人不見血,頓覺背脊上出盗汗。
但是她直言謝絕了,為什麼呢?她是個實在人,心想公婆都是布爾什維克,她倒好!為國民黨差人局辦事,還佩槍?那還了得!堅決不答應,還說穿警服已經很勉強了!鮑母勸說都沒用。
救火車來了好幾輛也不管用,火勢太大,回天乏術,只好眼睜睜地看著大火囊括整個糊口區。
“我手里的這個殘骸,玻璃棒不但厚實,里邊的兩根紫銅的燈桿也顯得粗壯,它是100瓦特的。我在火災現場煞費苦心肠找到燈泡燒斷的鎢絲,明顯地比25瓦的燈絲粗好多。”
最後一句說得调皮,眾人都笑了。
鮑銀燕作為以差人局探員身份出面,娓娓而談。
“不不不,我底子沒說火是自燃的。就是那根洋火!不過不是靠野生劈洋火盒的,而是以極其奇妙的体例,超出人的设想,簡直不成思議!”
特别是當前,在華的RB人,趕在撤離申城之前殺人,殘害無辜的百姓,以響應RB當局的號召,令人髪指。
“還是在技工學校里!眼下被迫停課,整個教學大樓空蕩蕩的,藏起個把人來還蠻難找的,你們說是不是?”
回到局里,馬不断蹄地提審朱木工。
第二,香煙灰成團狀,不是抖落的散狀,這也與常理分歧。正如當事人所說,案發當天他底子沒抽過煙,兩支香煙放在洋釘盒里,隨同木盒子化為灰燼,成團狀與鐵釘附在一起,這就說得過去了。
“和森”糕團店里的四個女性除了橫田雄一老婆以外,均已伏法,漏網的一個老板娘,一丘之貉,萬萬不成掉以輕心。
誰知這一等時間太久,好長時間都不見有人來回報,眾人等得不耐煩了,唧唧喳喳,議論紛紛,場面頓時顯得混亂。
“明白,明白!如有半句假話,殺頭、槍斃都行!”他急不成待地剖明。
糊口區里教職員工住房以及兩幢學生宿舍樓化為灰燼。雖說沒有人員傷亡,教學大樓也无缺無損,但是老師、學生無處安身,一個個無精打采、魂不守舍,那里還故意机授課、上課?
諸人一愣:“這倒是個好辦法!她躲在什麼处所最安然呢?”
第一,煙灰的總量是兩支,一根洋火棒,與常理分歧;如果說案犯一支接一支的話,那麼兩支煙頭呢?
這段調侃常被人用來作為閑聊的話題,知曉的人還很多。
“諸位謬獎了!老娘耳提面命,不斷教誨,我是耳濡目染,能學多少是多少。師妹,你說是不是?”
“然後她也去食堂吃飯,找個顯眼處與人谈天賣乖。10分鐘後,大火釀成,她也有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了。”
不得已只好上報總局,可否派名偵探鮑銀燕來審案,看是不是真的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