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座崛起 > 第54章地精杀戮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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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枪!”骑士一声大喊,长枪兵们整整齐齐的抽回了枪杆。

“刺杀!”长枪兵们大喝一声,踏前一步,挥动双臂,操纵腰部力量和体重的惯性,又策动了一次凶恶的刺杀。

“七彩放射!”蒙德举起左手对着前面一指,沉着的放出了一个神通。

“去死吧!”蒙德一个垫步冲了上去,开端了对地精的殛毙。被云球投止的长剑锋锐绝伦,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泉涌。“脚底抹油”付与他高速的挪动力,“克敌机先”使他获得灵敏的洞察力,能够精确判定出进犯的机会。

普洛斯军的阵型在快速向前推动,长枪兵们也闭幕了阵型,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开端追杀崩溃的地精。

长枪兵一旦排成阵列,不管对谁都是一种庞大的威胁,除非有大量的职业者利用长途打击,不然麋集的长枪阵几近是无解的,只要依托长枪阵才气对抗长枪阵。最首要的是,长枪兵的练习相对来讲最简朴,普通只要颠末半年的练习,便能够练习出合格的长枪兵。以是长枪兵这类兵种,这也是当古人类各个权势数量最多的主力兵种。

普洛斯帝国天然也不例外,他们的长枪兵方阵当年纵横大陆,不知多少权势、多少种族被这些看着不起眼的长枪兵戳翻戳死。

而在此时,间隔疆场约500多米的一处丛林中,躲藏着七个庞大的身影,十四只闪烁着凶光的眼睛,正在悄悄的谛视着疆场的环境。

三轮刺杀以后,长枪前已经倒下了上百名地精,十几个命大没死的,趴在地上收回痛苦的嗟叹。它们也试图策动进犯,但是普洛斯的长枪长达12普尺(约6米),在此间隔上可免受大多数仇敌的反击,以地精的小胳膊短腿,底子就凑不拢。枪刃的尾部约有一米长的一段用是铁制成的,以制止它被仇敌的砍刀或战斧砍断,搞得地精们一点儿体例都没有。

其他的体术系职业者们也各显神通,开端了对地精们的无情殛毙……

“啊啊啊……”又有一群跑得快的地精被戳成了蜂窝。

此时在军官们的批示下,普洛斯的枪阵排成了对小型生物阵列,第一排微微斜指下方,枪尖间隔空中约一普尺(约50厘米);第二排枪平举,枪尖间隔空中约二普尺(约1米);第三排枪微微上抬,枪尖间隔空中约三普尺(约1.5米),这是为了制止地精跳起来,这些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是腾跃力还是不弱的。

蒙德和几位骑士、圣军人都站到了最前线,和剑盾兵一起。本来以蒙德方士的身份,只需站在后排就好了,但蒙德出于挣经历,不,挣能量的考虑,主动要求站到第一列。

“重视,刺杀!”一名批示枪阵骑士大喊一声,耐久练习的长枪兵们几近下认识的将长枪刺了出去,对于这个刺杀行动他们已经构成前提反射了。

更何况这里另有一群体术系的职业者,这些人的战役力更高。早就给本身刷了几种BUFF的蒙德很轻松的面对十几只冲来的地精。

跑得最快的几个地精就仿佛被戳破的水袋一样瘫倒在地,腥臭的血液喷泉似的从身上几个新增的可骇伤口里流出。

此时,人类的阵列是长枪兵站在中间,分为三列,施法者们站在最后。两翼是剑盾兵和体术系职业者。

相对来讲,长枪的杀伤力是冷兵器里很强的,俗话说“刺死砍伤”,也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的说法,这都是申明刺杀的杀伤力远弘远于砍杀。在对方设备重甲的时候,长枪能够比其他兵器更好的阐扬穿透力。不管对方是皮甲,锁子甲还是板甲,长枪都能够等闲的穿透对方的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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