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我看完了《罪与罚》。在看彼特罗维奇对杜尼娅的一段时。我俄然想到我曾经给一个无冬之夜的同人写书评的时候,指出了如果写某种剧情极能媚谄读者。而我假想的那种剧情,和彼特罗维奇那种心机是很像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是真大师啊。
“以后的一段时候里,我都在回味,回味着以兽的姿势杀死一个万物之灵的感受。那让我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以后的一段时候里,我并没有再杀过聪明生物。那次的经历已经让我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了。”
“她伸出她那洁白的小手,拂去水面上的落叶。接着将水撩在脸上。经水一洗,她的脸更显得白嫩。而她的举手投足,无一不暴露实足的孩子气。大抵,她是一名偷偷跑出来的奸刁的少女吧。”
“厥后,我胜利的诱离了他的狗。阿谁笨拙的牲口,对仆人的虔诚底子抵挡不住本身的本能――我变成一只母狼,将它在猎人睡觉时勾引了出来。然后,那性急的狗在试图爬胯的时候,我一转头,切确的咬中了它的喉咙。”
“但是我晓得我本身是甚么人。一个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人们都晓得,我是一名德鲁伊。但是他们只会耸耸肩,说那名豪杰喜好往林子里跑,只是无伤风雅的癖好罢了。而精灵或者其他德鲁伊则会向我伸出和睦之手(我至今还保存着一枚戒指,那是击败了阿谁营地中最强的德鲁伊后博得的奖品)。但是,他们并不晓得德鲁伊对于我来讲意味着甚么。上面,我讲会照实的记下我畴昔的统统。”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认识到了我的分歧,荒漠呼喊着我。我无数次的胡想着我是一名狼孩,带着我的狼群在丛莽中奔驰,追逐猎物,抵抗仇敌。跟着我的长大,我的胡想幻灭了。但是我找到了另一条门路:我接管了练习成为了一名德鲁伊。成为一名德鲁伊,对于我来讲是那么的合适。不,我对毁灭异怪或者不死生物没有兴趣。我以为“存期近天然。”人类的都会和河狸的堤坝以及白蚁的蚁丘是一样的天然。眼魔或者其他甚么的异怪要猎杀植物,就随它们猎杀去吧。我对所谓的保护天然均衡嗤之以鼻。大天然,真的会在乎那些吗?我信赖大天然的自我调度才气。”
“那天,我看到了一名技能纯熟的猎人来进山打猎。他是一名地隧道道的硬汉,带着他的弓和狗,他能够在丛林中糊口半年而不需求任何带在身上以外的补给。作为浅显人,他已经很强了。但是对于我们这些高踞在浅显人之上的存在来讲。想要抹灭他实在是太轻易了。一个杀生术便能够让他的生命至此消逝。但是我没有那样做,那样做,我能获得甚么兴趣呢?我干脆的变身成狼,向他收回了应战。”
猛地,我就起了写这篇文章的动机。在路上构思,到了家中没有翻开任何游戏,而是在论坛注水结束以后就开端打字。这仿佛是我头一次写第一人称的小说(中学时的作文不算的话)
“成为一名德鲁伊,对于我来讲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天然变身。我无数次的变构成分歧植物,然后以他们的形状来感受他们的欢愉。我曾经变构成狼在无尽的草原上尽力奔驰,也曾变身成熊,以摧毁树木来发挥本身健旺的力量,以此获得欢愉。我也会化身为豹子,埋没在树上的暗影中,耐烦的暗藏上几个钟头,然掉队行一次可骇的突袭。我还曾变成巨鹰或者海豚,感受翱翔与游动的兴趣。变成兽带给了我那么大的欢乐,乃至于我开端厌倦了人形的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