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类事,围观的大多数人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设法,毕竟那些挑事者人多势众。他们身上的设备一看就晓得,不是甚么次品。
这一次,白叟不再问“是谁?”这类多余的废话。他翻开了门,瞥见门口的于逸时没有任何的不测,乃至像是早已推测他会来普通。
“你喝下了黄金狮心中的血?老猎人又问。
‘获得独一册本,【托福卡斯的猎人日记】’
“放了阿谁女孩!”
而站在人群中的于逸,倒是看到了哑女朝他抛来的那无助的眼神。如许的情境让他不由想起了,不久之前在第一天下中,那条冷巷里的事情。当时的环境和现在的确如出一辙……那是一次憋屈的“豪杰”救美,他最后就连阿谁女孩长得甚么模样都没看清,就只记得阿谁落荒而逃的背影。
固然还弄不懂,这么一本日记本对本身能有甚么帮忙,但是聊胜于无吧。于逸收起硬皮本,正筹办分开却瞥见了不远处的小土路上,一群人正围在一起,仿佛是在围观着甚么。
俄然,他想起了中午从佣兵工会中领到的那莫名的任务酬谢。阿谁铁盒中装的会不会是金币呢?他不由想到。当即拿出了盒子,又用本身的佣兵徽章将其翻开。
在他到达抛弃者之屋,正要再次敲响老猎人的木门时。口袋内的光影石再次收回了声音,此次呼唤他的倒是一个他没有想到的人。
“还留着。”之前喝完了金血后,于逸便下认识地将它留在了背包中。
“我已经返来了……”女孩说道,早上她婉拒了公会其别人伴随的美意以后,一小我坐上了通往野火城的车队,直到这时才到达。
公然……这任务酬谢代价不菲,不是金币,但是要比金币更加的贵重。那是一整盒的蓝晶石!这下,他在很长的一段时候内都不会再为贫乏蓝晶石而忧愁了。
男孩摇了点头:“击杀金狮王,喝下金血的人又不是我。”
他感慨着,走到了那张粗陋而长满黑霉的书桌前,卤莽地砸开了书面的一个夹层。他从中拿出了一本棕色硬皮本,再次来到火堆前。朝着火堆一伸手,却终究还是没有将硬皮本丢进红火当中。他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年青人:“你要吗?如果你点头我就烧了它。”
到了城内,搀扶着老管家的项阳说道。
但于逸不明白的是这些人究竟为甚么,要如许难堪一个既不是豪杰也不是扈从的女性NPC,耍地痞?带着十多号人一起耍地痞?
“那你等一会儿吧,我现在还在城外的抛弃者之屋做一个任务。等我回了城再联络你吧?”于逸说。
不等他说话,女孩便堵截了回路。“蜥蜴都要进阶了,我还停在原地呢。”他摇点头,敲响了老猎人家的木门。
“是的。”说着,于逸拿出了那颗已经变了色彩的狮心,此时它的大要已经附上了一层暗灰色。
幸亏身上还剩一些银币,这一餐还不至于挨饿。买了两人份的晚餐回到家中,“看来明天真得好好做个任务了,不然估计要挨饿了。”他自言自语道。
“经历之谈,这些日子里,任务我可没少做。”
于逸天然是接过了那老旧的硬皮本,直觉奉告他,它或许就是所谓的分外嘉奖。而就在他接过硬皮本以后,白叟便毫不客气地将他轰赶除了屋子。
于逸天然晓得十三就是对方给本身那头小绿蜥蜴的起的昵称,而听到对方的要求以后他天然利落地承诺了下来:“没题目,你甚么时候回到野火城了就奉告我,我去找你。”他对方脸苦瓜的这位七姑的印象还是相称不错的,不然也不成能将小蜥蜴交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