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也要比那些疏松的树枝更加敞亮,浅显的树枝火把只能照亮一到两小我,而这类火把投下的光能同时覆盖到三到四小我,但不管如何,它是没法与真正的阳光或月光比拟的,离开了这个范围就是一片浑浊冰冷的暗中。
现在就算是他也只能模恍惚糊地看到一个影子――红色的外袍,就像是个牧师的施法者,他屏息静气,尽力以赴地嗅闻和感受着氛围中的气味与动静,盗贼们杀死的施法者并很多!不,等等,或许他身上会有着防护性的邪术,葛兰曾经看到公会里的法师发挥这个法师,并将他遭到的伤害转嫁到向他刺出刀剑、射出弩箭的蠢货身上――那么这个法师会这么做吗?他有没有预备和学习过这个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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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他并不筹办和这些人一起分开,太伤害了,城外的郊野与荒漠更能为一个流亡的盗贼供应庇护――但他被发觉了,一队骑士而不是一个骑士,幸而他熟谙阿谁被他代替的人――雷霆堡的狱卒之一,他身材衰弱,脾气古怪,不讨人喜好,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
雷霆堡的人们采取一种相称古拙的体例来制造火把,起首,他们会削出一根长度约在两尺长的木棒,在木棒的顶端凿出一个锥形的凹坑,卷一根灯芯放在凹坑里,再用干松脂填满压实,松脂烧完后能够增加――这类火把比那些用树枝草草捆绑而成的燃烧的时候更长,如果火把的顶端充足粗大,在这个锥形的凹坑被烧毁之前,它能够持续上一格(一小时)之久。
――假定明天利用这具身材的是另一个灵魂,巫妖思忖,它必然会非常纠结――面对着一个……嗯,本色意义上的罪人,能够必定的,盗贼葛兰不会如他所描述的那样是个只拿过餐刀的纯粹小女人,他不但是个盗贼,还是一个公会分部的首级――但没人能拿出甚么证据或证人证明他确切犯下过如何的罪过,毕竟他之前远在尖颚港,与雷霆堡间隔着海湾与陆地。
而另一个灵魂所属的阿谁位面里有着许很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品德标准与法律――全都仁慈地近似于好笑,而它在这类带有捉弄与麻痹的平和氛围中度过了近三十年,能够设想,的确就是又甜又软――在面对着一个兽人、半身人或是食人魔时,它的表示只能说堪堪在巫妖的忍耐范围以内,但如果它面对的是一个和他一样的人类,或是和人类差未几的东西,比方精灵,它的软弱与天真几近令让一个曾经的不死者发疯。
“但我没有杀人,”葛兰紧接着说:“他们能够会头晕一阵子,但不会死,如果他们的爵爷没把他们丢给兽人的话,尊敬的法师,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极其的轻信与贫乏警戒心,您晓得吗,他们乃至对我抱有惭愧之心,因为我获得了不公道的报酬,哪怕我是个盗贼。”他借着最后一丝微光瞥了一眼法师的眼睛,黑眼睛,就像是深渊,埋没着你难以设想的伤害与奥妙。
然后他听到了一声惨叫。
前行的步队已经走出很远,四周堕入一片浑浊而安好的暗中,葛兰的手指抚摩着他的臀部,在那儿藏着一块碎裂的黑曜石,薄的就像是一片冰――他盗取并敲碎了一块黑曜石的护身符,从碎片里挑出了最锋利的那一片,这类连手掌也没法刺穿的小碎片放在一个浅显人的手里能够连一条鱼也没法杀死,但在葛兰手里,它的致命性毫不减色于弩箭或是短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