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期间,修心不修法,朝闻道,夕成圣。
太古期间,修法不修心,仙法至强,神通无敌。
别说是放眼真凰城,就算是放眼全部大夏王朝,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对此,青年毫无发觉。
中古期间,肉身为尊,一手平万域,一指碎九天。
特别是眼眸,如星斗般灿烂,若净水般洁白,一如他的名字。
“不愧是大夏王朝三大古城之一,公然繁华。”
他全数产业就一块灵石,连面前的乞丐,都比他富有不知多少倍,如果找不到武老头的孙女,今晚可就得露宿街头了。
不过游历三年后,以往的认知全被颠覆了。
真凰城是大夏王朝三大古城之一,人杰地灵,繁华昌隆,不逊大夏都城。
三年前,秦澈穿越时空,灵魂与这个被逐削发族,饿死街头的少年相融,借体重生。
不过,一块灵石也没能讨到。
“不但嫌弃,还鄙夷…”
相传,最后一只神凰陨落于此,真血津润地脉,让此城灵气如雨,天材地宝不竭。
成果,与之前没甚么两样。
奇葩。
就拿面前的乞丐来讲,他是一阶职业者,若对方不是职业者,那一次最多能获得十块灵石。
乞丐面色一变,二话不说,回身就跑。
这个天下的乞丐,固然称不上是高端职业,但就算是最低阶的乞丐,也家底殷实,比浅显人强多了。
乞丐眯着眼睛,眉心闪现破碗印记,乌光流转,威能更胜之前。
他身上就一块灵石,如果让乞丐强行讨去,他可就得饿着肚子睡大街了。
“你竟然有灵石?”乞丐惊奇,嫌弃鄙夷从他脸上消逝,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秦澈哭笑不得,如果被一个三阶乞丐鄙夷,他也就认了,戋戋一阶乞丐,也敢鄙夷他?
身着粗布麻衣,并且尽是补丁,一看就晓得没甚么油水,不过抱着宁肯杀错,不成放过的原则,他决定尝尝。
“一阶乞丐,有人要丢钱了。”
乞丐没有绝望,而是暴露公然如此的神情,看向秦澈的目光除了嫌弃,还多了鄙夷。
说白了,就是以貌取人,在乞丐的认知当中,没有哪个职业者,会是秦澈这般模样。
秦澈自语,游历的三年里,他健壮一个姓武的白叟,谈不上一见仍旧,但也算是相互赏识。
据武老头说,武相濡是他孙女,掌控着一家气力薄弱的商行,权势遍及大夏王朝。
故而,修为很首要,眼力也很首要。
当下,秦澈缓缓迈步,朝着乞丐走去。
十万年前,次序法则崩坏,再现以后,万界古怪古怪,能够用一句天朝的古话来概括。
现在朝阳初升,一个浅显却又不凡的少年,徐行走入这座存在十万年的传奇古城。
除此以外,武老头还说,他那孙女生的国色天香,美艳绝伦,并且并无婚配。
“但愿,武老头说的是真的,如果假的,可就白跑一趟了。”
乞丐的眼力不错,看出青年不是职业者,秦澈的眼力更好,不但看出青年会丢钱,也看出乞丐的修为。
以后,他游历天下,试图体味这个天下,融入这个天下。
他之以是不以为秦澈是职业者,一是因为他穿的太破,二是因为他春秋太小。
若对方是二阶以上的职业者,那便会失利,轻则受伤,重则陨落。
秦澈莞尔,话音落地的刹时,一个身穿锦衣的青年,自乞丐身前走过。
任何一个职业,都有特别才气,厨子可开天,裁缝可灭世,连乞丐都有通天彻地之能。
他身着粗布麻衣,固然尽是补丁,却格外洁净,重新到脚,由内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