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无天放肆于世之人,要么贫乏有关法律的知识,要么就是贫乏对法律的害怕之心。丽姐的丈夫之以是这么放肆,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鄙陋的粗人。他连学都没有上过几天,大字不识几个,常日里自在涣散惯了,自我认识过强,你让这类人懂法,他不感觉本身就是法律就已经不错了。要说村里那些所谓的干部,他们如何会过问百姓自家的“私事”呢,如果每家每户的内部抵触,都需求他们来调剂,那这和保母仿佛没有太大的辨别,并且搞不好人家还会给他扣上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高帽子,并且村里每次推举的时候,每个村民可都是他们的最贵重的财产,如果不谨慎和哪小我结了梁子,那么对其必定是非常倒霉的事情。当然也有些强势的人,会拿着选票亲身站在你身边亲口催促着你写上他们的名字,即便如此,对于那些树敌的人家,他们莫非会放下脸面呈现再次呈现吗?以是非论从哪方面讲,靠村里的干部处理这类事情,本来就是不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