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店铺是血月兵团的联络点之一。
连横转头,摩着下巴,邪笑:“如何样,我的脸是不是很漂亮?”
以是,喜好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以斯文体贴、晓得怜香惜玉的文人居多。
连横邪笑:“如果我不放呢?”
半晌,他放开凤惊华,摸着鼻子回身走,嘀咕:“真是一点情味都没有,阴九杀对女人的咀嚼有够烂的。”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光芒敞亮的后院。
凤惊华坐下来,自顾自地给本身倒茶。
梨香院的客人以文人雅士为主,而血月兵团满是一等一的杀手,不管如何粉饰,他们那种长年感化在血腥中的凶气和杀气都消弭不了,他单独一人去就够显眼了,再带一个去,更加显眼。
连横本来还想跟她调调情甚么的,但看她这模样,没了兴趣,直奔主题:“我要你今晚陪我去一趟梨香院,哦,这么说不精确,应当说请你带我去一趟梨香院。”
女子看起来真不像是会喝酒的模样,但酒水一倒,她的眼睛就亮了,的确跟看到美酒玉露普通。
凤惊华走到四周的街口,雇了一辆马车,直抵东市后下车,进入一家热烈的香烛店,在买了一篮子香烛纸钱的同时在店铺的阁房换了装束,而后神态自如的走出来。
他的保护站在他身后的盆景边,一身浅显的青衣打扮,神采黎黑,五官也极其端方,若不是有玉树临风的华公子占尽风头,他应当也极其显眼,但在华公子身侧,他也只能当绿叶了。
特别是走在前面的男人,一身月白锦衣,头束玉冠,手持折扇,身姿矗立,步态安闲,虽看不到面庞,举手投足间却披发着文雅的气味。
她是女人,也算出身王谢,从小没少读书,打扮成男人的话,确切显得斯文姣美,跟那些文人雅士混在一起,就和谐很多。
但他绝对不丑。那数道疤痕虽是美中不敷,却也令他多了几分男人气势,并令他惹人垂怜。
连横笑着,跟她大抵说了本身的打算。
这里的姣美才子倒是很多,但如这位公子普通豪气逼人的根基没有,加上他脸上的疤痕和身后高大威武的保护,更显特别。
艺娘笑道:“华公子好生豪气,很少有客人点能喝酒的女人陪呢,您稍等半晌,我现在就去叫最能喝的女人来。”
连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