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脩刑辟。王曰:“吁,来!有国有土,告汝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与?两造具有,师听五辞。五辞简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简,正於五罚。五罚不平,正於五过。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惟钧其过。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信有众,惟讯有稽。无简不疑,共严天威。黥辟疑赦,其罚百率,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命曰甫刑。
秦借道两周之间,将以伐韩,周恐借之畏於韩,不借畏於秦。史厌谓周君曰:“何不令人谓韩公叔曰‘秦之敢绝周而伐韩者,信东周也。公何不与周地,发质使之楚’?秦必疑楚不信周,是韩不伐也。又谓秦曰‘韩彊与周地,将以疑周於秦也,周不敢不受’。秦必无辞而令周不受,是受地於韩而听於秦。”
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当中,四方入贡道里均。”作召诰、洛诰。成王既迁殷遗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无佚。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成王自奄归,在宗周,作多方。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兴正礼乐,度制於是改,而民敦睦,颂声兴。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
西伯阴积德,诸侯皆来决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风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祇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
三十九年,齐田常杀其君简公。
古公卒,季历立,是为公季。公季脩古公遗道,笃於行义,诸侯顺之。
四十九年,鲁隐公即位。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蚤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桓王,平天孙也。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
敬王元年,晋人入敬王,子朝自主,敬王不得入,居泽。四年,晋率诸侯入敬王于周,子朝为臣,诸侯城周。十六年,子朝之徒复反叛,敬王奔于晋。十七年,晋定公遂入敬王于周。
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襃姒,尽取周赂而去。於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辅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十二年,鲁武公来朝。
十四年,简王崩,子灵王泄心立。灵王二十四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二十七年,灵王崩,子景王贵立。景王十八年,后太子圣而蚤卒。二十年,景王爱子朝,欲立之,会崩,子丐之党与争立,国人立宗子猛为王,子朝攻杀猛。猛为悼王。晋人攻子朝而立丐,是为敬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