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煌古城就在面前。
带他回过神来,这才惊觉,已经来到千煌古城四周,骑着红色骆驼登上了一个庞大的沙丘,极目向南,火线,沙海要地的一片绿洲,顿收眼底,
站在房顶上,程飞极目远眺,只见古城废墟当中,在头狼的带领之下,二三十只杀狼正在有目标的捕杀一群黄羊。
好半响,他方才回过神来,翻身下了屋顶,牵了骆驼便走,固然,他矜持一身武功,更有神兵利器在手,但却也没有招惹那群杀狼的筹算,不是害怕,而是怕费事。无缘无端的,他何必要去与那些杀狼冒死厮杀?
比拟之下,狼乃是群居植物,能够更有效的庇护后代不受其他捕食者的扰乱,并且行动敏捷,长于合作进犯敌手的缺点,就算是狮子猛虎,也不敢与寻群狼争锋。
水和食品,是制约族群生长的首要身分。
程飞不是没有传闻过狼群的短长,但却向来没有见过,而现在,他终究有机遇了。
高大的城池,非常壮阔,城墙全都是用玄色的石头砌成,不过,有很多处所都已经陷落,毕竟年代过分年代,戈壁里常有风沙,风化、损毁的非常严峻。
在戈壁中赶路,最首要的是保持本身有充足的水分,在白日的高温时段赶路原是大忌,但程飞考虑到间隔千煌古城已经不远,而本身的水还算充沛,比及了千煌古城便能够弥补耗损,以是就顶着似火的骄阳在戈壁中进步。
程飞在城中走了一圈,并未见到别的人,便寻了一间比较宽广的屋子,作为庇护所,正巧,屋外墙角处,长有沙蒿子,是现成的干柴。
那些戈壁观光者、冒险家,路过此处,多数会在这几幢大屋中过夜,用石头把门堵住,就不消担忧风沙侵袭,也不消惊骇会被杀狼之类的猛兽攻击。
程飞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残暴的打猎场面,一时之间,不由生出几分难以言说的震惊感受。
之前,程飞不明白,现在,他约莫是有些明白了,骆驼背上,他暗自揣摩,只感觉武功大有长进。
骑着骆驼分开了古城废墟,程飞拿出舆图,改正了方向,开端前行,约莫不到半天的时候,风沙已经完整停歇,火球一样的太阳吊挂在半空。
待本身喝得好了,他又将骆驼灌饱,汇集了携骆驼刺之类的植物给它吃,然火线才将两个圆木桶装满,骑着骆驼回到先前选好的大屋里,烧水烤肉.......
程飞打了一桶水上来,水很清澈,他试着喝了一口,冰冷冰冷的,沁入心脾,在戈壁中被毒太阳晒的火气顿时消逝,内心说不出的舒畅受用。
伴跟着风沙停歇,长久的战役已经成为畴昔,古城废墟当中,植物大暴动,即将迎来一场血腥的打猎盛宴。
这些大屋许是当初的城主寓所,制作的非常坚毅,以是能够扛得住光阴侵袭,还模糊可见昔光阴辉的气象。
穿过城门,进入城中,只见许很多多的房屋都已经倾圮,只要最中间处还保存着几幢还算完整的大屋。
泰坦鸟和剑齿虎都比狼强大,不但体型庞大,并且迅猛,但是都贫乏社会体系,伶仃居住或者打猎的最大弊端,就是没法有效的在外出捕食的时候庇护幼小的后代。
“好家伙,真是够残暴的!”
究竟上,以程飞现在的武力,再加上有含光宝刀如许的神兵利器在手,他并不惊骇沙狼,哪怕是三五十只得狼群,也不敷害怕。除非,他实在是过分不利,赶上了数量过百的大型狼群。
程飞骑着骆驼下了沙丘,缓缓向着绿洲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