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扬说了声“稍等”,他赶快回到隔壁,从本身的行囊当中取了纱布酒精和一瓶盐水。
走了这么久,仍然看不到一户人家,目睹着天气将晚,林思扬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女仆人赶快去清算地上的残杯碎片,年青一点儿的男人就问“大哥,你如何了?”。
“另有多远?”。
屋内的锅灶上仍然架着劈柴,锅里炖肉的汤汁烧得滚蛋,一个围了领巾的女人正在从锅里往内里捞取肉块。
“大哥,你受了伤?”。
“喝”年长的男人端起酒杯,他仿佛并没有把林思扬当作客人,说了一句以后,自顾自的喝了一口。
年青一点儿的男人又要给林思扬倒酒,林思扬笑着点头“我明天还要赶路,就不喝了”。
林思扬暗想,我与他们无冤无仇,他们总不会想害我性命,以摔杯为号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远处俄然传来一阵脚步之声,林思扬躲在人家的草垛之上避风,听到脚步声便站了起来。
“明天我倒是尝到野味了”喝了点酒,林思扬的话垂垂多了起来,“为了感激大哥的美意接待,我敬你们”。
“来,喝酒”那男人没接林思扬的话茬儿,这么点的皮外伤,他底子就不当回事。
林思扬心中暗想,怕是这两家猎户平时与外界人极少打仗,故而在待人接物,为人之道的风俗方面有着本身的法则。
令林思扬悄悄称奇的是,阿谁女人和这两个男人一样,一口酒下肚,竟浑然无事普通。
一口酒喝到口里,林思扬顿感热辣非常,胸口处就像着了火普通的熨烫。
这里离闷头沟较娄山石来讲更加靠近,林思扬万想不到,这家仆人也是这副奇特的神采。
刀子虽是锋利,万一碰到狼群或者别的猛兽倒是不晓得管不管用。
“小兄弟,你如何到了这个处所?”仆人的神情很天然,没有半点质疑的成分。
走了一天的山路,又喝了酒,想着想着,林思扬不知不觉的就沉沉的睡了去。
林思扬夹了一块肥肉放到口中,还没咀嚼,就感到一股四溢的香气直冲七窍,口中的津液越泌越多,说白了就是哈喇子都出来了。
过了一会儿,从门外走进一个男人,打扮和这家仆人相仿,看边幅应当比这家的仆人年青一点儿。
仆人的打扮更有着猎户的特性,皮衣皮帽,脚上更是皮质翻毛靴子,看其春秋大抵在四十岁摆布,那人脸颊肥胖,有一种刚毅的神情。
相见以后,林思扬被让到屋内,有人点了油灯,林思扬打量着屋内的环境,四周的墙壁上挂着各式的兽皮,墙根下戳着两把便宜的猎枪,如此显眼的装潢,稍一打眼就晓得这家的仆人自是以打猎为生。
年长一点儿的看了一眼林思扬,只是和别的两人一同和他喝了酒,没有说话。
临来之前,林思扬心知路途萧瑟,为了防备有狼虫豺狼呈现,他携了一把短刀。
林思扬心中暗想,我这话说的能够不太合适,人家并不是为了接待我而筹办这顿晚餐的。
想到此,林思扬走畴昔,他捋起阿谁男人的袖管一看,果不其然,臂上的伤口红肿非常,有好些浓汁从伤口处溢出。
“吃”就像是以往品级森严的大户人家普通,不管做甚么事情,必须等家中主事的人放了话。
林思扬之前也喝过酒,却向来没喝过这么高度的酒汁,浓度如果在高一点,说不定会达到酒精普通的浓度。
“闷头沟?”仆人一愣。
阿谁男人朝林思扬瞥来一缕感激的目光,然后朝女仆人叮咛“给小兄弟多带点儿肉块,留着路上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