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告文殊及诸大众。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 自住之定即首楞严三昧也。诸法如幻法界一相。起信云。诸佛已离业识。无自他相见。登地已上分证此法。亦如佛见也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真见自体尚离见相。无体可得。岂令见用照所及乎。又见体尚无体。岂及有见用。又所觉之妄。尚无有体。能觉之见岂能及乎
此见及缘 虽如幻华本无其体。世俗谛中说名根境。即亦名为化名
三破人缘天然疑二。一破天然二。一伸难三。一外计同真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人缘及与天然 指已闻也。已知真见。非是人缘及天然相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实相无相。即见无见。识劣智昧。没法空慧。如何通达。故惩恶思不怠。大行可庶几矣 二酬请广释三。一承前置请
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不同 婆罗门此云梵志。或净志。投灰等即苦行外道。裸形披发。鞭缠棘刺。五热炙身也。我遍十方者。别的道不知阿赖耶识为界趣生本含藏种子惑润受生。遂计身中有一神我常在不灭到处受生遍十方界。彼之所说计我行相。似滥真觉。故云有何不同 二自语相违难
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明暗自有相陵。见性未曾挪动。斯则见相见暗。俱名为见。不成说言见暗之时名为不见 三会通二。一结显会通三。一会前见性非他所成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便利实在告汝。汝犹未悟。惑为天然。阿难。若必天然。自须甄明有天然体 示便利者。约理约事。就喻就境。一一不过显实在性。尚此不了。迷作天然。如果天然必须有体。如何鉴别 二就缘推破二。一征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天然。我说人缘非彼境地 毗楞伽此云能各种现。佛于彼山。为大惠菩萨说楞伽经。明诸人缘。破彼外道执天然见。人缘之义非是外道所知境故 三双结请开示
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 四境相违。一三互阙。为因不成 二破缘二。一征
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觉得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若四境便是见之自体。则相互乖反。为自不成。随属一境即不见三。今汝不然。云何妄执 二破人缘二。一翻前难堪三。一伸难
长水沙门子璇集
现在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 和合等义。尚未明白。何堪更闻见非是见。斯则醉更洪饮。孰能觉悟。故云重增迷闷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若汝执言。固然见暗只名不见。以不见明故。此牒计也。次即破云。今虽见明。亦合名为不见。以不见暗故。若立见明为见。见暗亦合名见。若立见暗为不见。见明亦合名不见。故云俱名不见也 三结成俱见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二(之一)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