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虫女配逆袭记 > 第一百五十三章大神,请留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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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吴煜现在活的还是是风声水起,没有因为倾城的死有一丝一毫的惭愧或是悲伤。

书的成绩并不是特别好,跟吴煜的那本差了很远很远。暮歌感觉,本来吴煜也是那般有才调的人,她有些以貌取人了。

但是,大神这两个字,现在只能让她想起倾城这小我。

而暮歌也在吴煜的朋友圈里看到了他和倾城的合照,嗯,跟她设想中的一模一样。如水墨画般超脱,悄悄的站在那边便如同一股清爽的氛围,劈面而来。

自泰初以来,人类目睹周遭天下,诸般奇特之事,电闪雷鸣,暴风暴雨,又有天灾天灾,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觉得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对待倾城这类过于内敛的男人,默璃感觉吴煜挑选的主动反击的体例是最好不过了,如果像原主一样,甚么事情都憋着,那黄花菜都凉了。

默璃晓得就凭这看起来底子没有营养的话,大神是绝对不会理睬她的,以是她直接花时候写了个纲领,发给了倾城。

重来一世,她但愿能够让倾城阔别吴煜,长命百岁,安然喜乐。

暮歌就一向是悄悄的一小我,就仿佛她的心跟着倾城的分开而分开了,再不会爱了。表情的窜改,使得暮歌书的质量大幅度上升,她也成为了别人丁中的大神。

默璃就不信,这么一部一经出版,即飙升脱销书冠军榜,成为华语奇特文学顶峰之作还不能打动倾城。

那一刹时,暮歌感觉本身的脑海一片空缺,只感觉内心一疼。倾城,阿谁真的色彩倾城的大男孩儿竟然成了植物人。

(四)

倾城成为植物人的第三年,分开了这个天下。而在同一年,吴煜和一名同是富二代的男人停止了大婚,大家羡慕。

暮歌赶紧的向吴煜扣问,获得的动静倒是逛街的时候,他和吴煜辩论,没有重视到劈面急驶而过的车辆,比及发明的时候,只来得及把吴煜推开,而他却被重重的撞飞了。

倾城爱吴煜,那种千钧一发的时候,下认识的挑选了让吴煜活下来。

获得全部事件的本相,暮歌俄然感觉满心的怠倦。她不晓得本身能做甚么,至死,倾城都是爱吴煜的,不然也不会把生的机遇留给吴煜。

原主暮歌的文采并不差,再加上她的脑筋里另有很多她的天下里的非常优良的网文,想要让倾城刮目相看,并不是很难。

好久好久以后,暮歌也终究晓得了倾城那般芝兰玉树如贵公子的报酬何会在路上与吴煜产生争论。

获得这个动静,暮歌不晓得本身应当是甚么情感。莫非说,倾城不该该救吴煜吗?

时候就如许静悄悄的畴昔了,暮歌也规复了最开端的模样,温馨的看书,温馨的写作,再没有了对倾城那样没有原则的盟主。

也不怪倾城厥后把吴煜放在了内心,如花美眷,还是个身材火辣,脾气热忱,看起来才调实足,颇合倾城胃口的美女人。

在她看来,倾城的笔墨与诛仙有异曲同工之妙,天马行空的设想,热血沸腾的打斗场面,另有令人潸然泪下的感情。(未完待续。)

默璃领受完剧情,叹了口气。原主可真是重新被动到了尾,倾城活着的时候,没甚么感受,倾城死了才发明本身喜好着倾城,真是够够的了。

那她是不是能够抢在吴煜开新书之前,先把倾城拉到本身这一方呢?

但是,有一天,暮歌却发明倾城的书无缘无端的断更了,并且一断就是半个多月。她俄然有些心慌,开端私聊编辑,但愿能探听出些甚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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