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度平生”,这四个字太大了,像一顶镶嵌着宝石鲜花,看着令人欣喜,却华而不实的帽子,扣在明诺头顶,反而让明诺心中更加没有下落。
他怔怔地看着本身被言励抓住的手,想抽回,可言励抓得那么紧,底子不给他撤退的余地。车子在宽广的马路上奔驰,路灯的光亮明悄悄,照亮车厢。明诺盯了那骨节清楚的五指很久,俄然开口叫:
下一秒,言励哈哈大笑。
明诺转头望着他,泊车场的灯光映亮了言励的侧脸,那枚泪痣悄悄嵌在言励眼底,就像梦里的很多次,明诺昂首瞻仰言励时一样。
明诺的心肝一颤。
明诺说不出“缪斯”这两个字,比起精灵般的honey,他如何担得起这沉甸甸的两个字。
“我不是说过了吗,两小我是如何相处的,要以当事人的说法为准,不能道听途说。”言励笑笑,“我跟honey的确来往过,可我们之间,与其说是情侣,不如说是火伴。”
“你爱过他吗?”
明诺蹭了蹭本身的鼻尖,嘟囔:“一点也不好笑好吗。”他清了清嗓子,“实在我了解,十年这么久,要你一向保持单身,只喜好我一小我,本来就很能人所难……”
“逗你的。”他刮了一下明诺的鼻子,“打趣罢了。”
明诺抬开端。
言励想了想,耸肩:“我很喜好他,一向都是。究竟上y是个很讨人喜好的人,他标致极了,本性也天真纯真,因为被宠坏了,另有点孩子气和率性。我们最开端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我挺高兴的,厥后……不提也罢。”
“你当然不是。”言励笑了,“要当我的缪斯,门槛很高的。身高起码要一米八,还不能是五五□□材,不然激起不了我的灵感,我会赋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