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的衣衫本就轻浮,沈尽欢这一口下去直接咬出了血来,腥甜的气味充满口腔,她忍住作呕的打动,趁他不备猛地将他推开,拔腿便跑。
沈尽欢现在就是被他看中的猎物,她越是抵挡,越能激起他的征服欲,相反,如果服软,他也许早就对她落空兴趣。
要沉着,沈尽欢,你要沉着……
这声音,仿佛有了威胁的意味,目光慑人,仿佛只要沈尽欢敢承认叶朗是她男朋友,他立即会掐死她!
他又笑,嘴角弧度更加深切:“你不必羞怯,我都明白。”
男人顷刻间被激愤,眸色深沉暴戾,扣着她腰身的手不由收力,沈尽欢吃痛眯起眼睛,她低声骂道:“你这个怪物,疯子,神经病!你休想威胁我!”
“尽欢,这五年,你有没有想我?”秦时的目光柔情似水,恰好又天生一股邪气,说白了,他就是一个背面的秦深,扮演着无恶不作的好人角色,又或者说,他是秦深的暗中面,人前的谦谦君子,人后的衣冠禽兽。
“叫吧,五年前叫破喉咙都没人应,现在这社会,你觉得你叫了别人会帮你?真是天真。”他置之一笑,她却愈发悔恨,死死盯着他的眼睛,恨不得从他脸上剜出个洞来。
“你究竟想要如何?”沈尽欢挫败地问出口。他每一句话都在刺她的悲伤旧事,仿佛五年前那场酷刑,于他而言只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罢了。
男人扯了扯紧紧束缚着脖子的领带,行动萧洒不羁,端倪浮滑。
“你胡说甚么?”沈尽欢心跳漏了半拍。
“……”面对他的无耻自恋,她竟无言以对。男人倒是俄然想起了甚么,眸光垂垂阴沉下来,他道:“你不乐意,是不是因为前次在百乐门被我揍的阿谁男人?我记得你说过,他是你男朋友,嗯?”
他一句接着一句,咄咄相逼,仿佛非要她做出一个挑选来。
秦时接着说:“我看你日子过得并不舒心,皮肤变粗糙了,手也没畴前嫩了,只怕这五年吃了很多苦头,倒不如回到我身边,我包管给你最优渥的物质前提,你想要甚么,只要我有的,我都给你,尽欢,你衡量清楚了,你本来就该过公主般的糊口,而不是像现在如许,为了生存四周驰驱。”
她惊骇这个男人,即便他表示得再和颜悦色,她都感觉惊骇,如许的男人她底子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