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经注 > 第42章 谷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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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水又东,迳偃师城南。皇甫谧曰:帝喾作都于毫,偃师是也。王莽之所谓师氏者也。
昔韩欲令秦无东伐,使水工郑国间秦,凿泾引水,谓之郑渠。渠首上承泾水于中山西瓠口,所谓瓠中也。《尔雅》觉得周焦获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馀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
谷水又东,注鸿池陂。《百官志》曰:鸿池,池名也,在洛阳东二十里。丞一人,二百石。池东西千步,南北千一百步,四周有塘,池中又有东西横塘,水溜迳通。故李尤《鸿池陂铭》曰:鸿泽之陂,圣王所规,开源东注,出自城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