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夙深吸一口气,“我是一日也不想等了,也等不得了!郢都离都城并不远,那么……”
小蝶见王夙失态,忙安抚道:“或许,她底子不是你要找的人呢?”
美少年淡定安闲的走下来时,不知怎地,统统民气中都闪现了一个词:玉树!就如同一颗经心砥砺的玉树呈现在世人面前。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美的白玉发冠当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紫色丝质冠带,鄙人额系着一个流花结。他的皮肤很白,就像绝大部分的卞国文人普通。又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分外的光鲜,特别是双唇,几近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边幅固然美,却涓滴没有女气,倒是跟王夙的表面有着几分类似。
而它,恰是乞丐们给白菲起的名字!因为心肠不错的乞丐们感觉白菲这个小鬼头真的很让人讨厌,但是又实在不忍心不睬这个不幸的小鬼。
“‘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或许我明白了……”王夙笑了,笑的非常和顺,也传音给小蝶:“叮咛下去,明天日落之前我要看到关于蹇家的全数质料,事无大小!”
晓得王夙一旦做了决定,谁也没法干与,小蝶只好退一步:“那白菲呢?她也要跟着去?”
我,我不想在大雨瓢泼的夜里,趴在冷冰冰的墙角啃干臭的馒头啊!我,我不想蹲在街头,见谁都要叫“高贵的老爷,斑斓的蜜斯夫人”,然后换来一两个铜板……听赵大叔说,夏季的时候如果找不到取暖的处所,说不定还会冻死啊!
为甚么有种莫名的熟谙感?